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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家庭农场发展项目”长兴画溪沃丰家庭农场等3只项目验收评价结果公示
发布时间:2018-02-07 字体:【

  

    根据长兴县农业局、长兴县财政局《长兴县农业项目和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长农发〔2017〕120号)有关规定,“家庭农场发展项目”等3只项目现已全部完成目标建设任务,县农业局农经项目专项管理工作小组依据乡镇初验、第三方审计及验收结果,会同县财政局对上述3只项目开展了现场联合验收,并形成了验收评价意见。验收评价意见经农业局党委集体研究通过,现面向社会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18年2月7日—2018年2月11日,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与长兴县农业局联系。

  地 址:长兴县金陵中路531号,邮编:313100

  联系人:吕 方,电话:6046110

  长兴县农业局

  二○一八年二月七日
  
 

验收评价结果公示

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单位

补助资金总额(万元)

项目专项小组评价意见

1

家庭农场发展项目

长兴画溪沃丰家庭农场

3.5

同意第三方验收意见,建议全额拨付该项目补助资金。

2

家庭农场发展项目

长兴华方家庭农场有限公司

3.5

同意第三方验收意见,建议全额拨付该项目补助资金。

3

家庭农场发展项目

长兴佰堂家庭农场

5

同意第三方验收意见,建议全额拨付该项目补助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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