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长兴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市级预算审查监督办法》和《长兴县财政局关于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长兴县旅游委员会编制完成了2017年部门预算(草案)。现将部门预算(草案)编制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 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长兴县旅游委员会现有办公室、产业规划科、市场推广科、行业监管科4个内设机构;下设事业单位2家,分别是长兴县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长兴县乡村旅游事业发展中心。2016年底全系统实有行政编制人员7名,机关后勤编制人员1名,事业编制人员9名,行政退休人员1名,聘用人员9名,执法车辆1辆。
(二)单位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现有固定资产133.2万元,主要为:
1.单位办公人员电脑、打印机、打印一体机、办公家具等。
2.交通运输工具1辆轿车。
(三)2017年重点工作
2017年全县旅游工作继续以“丰产品兴业态、引高端强配套、树品牌拓市场、重人才优服务”为抓手,切实推进滨湖度假项目培育和乡村旅游升级建设,打好《长兴县旅游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收官之战,实现旅游经济持续较快发展。
(一)抓产业发展及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按照“全域旅游”发展理念,认真开展太湖龙之梦乐园项目产业链研究,深入推进重大旅游项目和旅游公共服务体系、旅游特色小镇、全域旅游示范乡镇、休闲旅游示范村建设,推动全域旅游示范县建设,促进全县旅游产业提升发展。一是开展旅游改革先行区及全域旅游示范区建设。按照《湖州市国家级旅游业改革创新先行区建设实施方案》及《湖州市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实施方案》,制定旅游市场监管改革创新机制、旅游景区管理改革创新体制、区域协调发展改革创新体制、旅游统计和考核评价体系改新办法,全面推进全域旅游建设。二是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建设。积极参加省市开展的旅游项目招引活动,借势推介长兴旅游项目;进一步优化旅游项目服务机制,加快推进太湖龙之梦乐园、“花间堂”禅茶文化精品酒店、隐居尚隐精品酒店等重点旅游项目建设。同时做好龙之梦乐园项目产业链的研究工作。三是加快现有景区提质。鼓励现有旅游景区再创新旅游产品,重点推进仙山湖国家湿地公园、图影生态湿地文化园、城山沟等景区丰富二次消费产品,开发参与体验性旅游产品,丰富景区旅游产品体系,推进观光旅游向观光、休闲、度假并重转变,提高旅游景区综合经济效益。三是推进产业融合发展。大力实施“旅游+”工程,特别是推动农旅深度合作,拓宽旅游业发展空间。丰富龙山慢生活休闲区、“农园新景”、北汤花艺小镇等农业园区休闲体验内涵,推进全域化发展;推进太湖演艺小镇、新能源小镇按照特色小镇创建标准完善基础及配套设施,优化天能、超威等工业旅游产品,丰富参与体验产品;推进城山沟景区、图影生态湿地文化园等景区完善运动休闲体验内容,培育发展运动休闲旅游。四是推进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按照全域旅游发展理念,完成《长兴县全域旅游交通标识系统规划方案》编制,规范旅游旅游交通指示标识等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为自驾游游客提供更加便捷的旅游交通指引服务。五是开展智慧旅游信息化建设。通过手机信令、视频监控等方式进一步加强对全县主要旅游景区的游客流量监测,鼓励旅游景区开展智慧景区建设,逐步提升旅游景区信息化水平,强化数据统计分析能力。六是深入实施旅游厕所革命。完善旅游厕所积分制管理,强化日常的督查指导,着力推进旅游景区建立旅游厕所的长效管理机制,不断优化旅游景区如厕环境。按照A级旅游厕所标准规范和《长兴县旅游厕所建设与管理三年行动方案(2015-2017年)》中的目标任务,指导旅游厕所的建设与管理工作,不断提升游客满意度。
(二)抓市场拓展及旅游品牌塑造
围绕“茶文化圣地 乡村游天堂”旅游形象主品牌及“上海村”等特色子品牌,按照“产品推出去、市场引进来、品牌印心中”思路,策划系列配套活动,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式开展品牌宣传推广。一是强化旅游目的地形象推广。一方面针对长三角重点市场开展精准营销,组织旅游企业“走出去”,赴杭州、温州、台州、上海、江苏南京、徐州等地举办形式多样的推介活动,并积极组织乡镇(街道、园区)、旅游企业参加国家、省、市旅游推广活动;另一方面通过“政府引导、市场参与”,丰富乡村旅游产品及活动内涵,通过周边知名旅行社长兴年会、长三角新媒体长兴采风、摄影达人拍长兴等活动,积极开展客源市场“请进来”;同时策划举办“上海村”过大年品牌活动,布置浓厚新年氛围、推出特色景区活动、结合地方民俗展演丰富长兴冬季旅游产品,打造长兴乡村旅游目的地形象。二是优化渠道放大品牌影响力。在传统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以及高炮、社区灯箱等载体合作的基础上,充分发挥传统媒体自有新媒体阵地作用;重点探索长三角地区旅行类新媒体、自媒体达人、县外旅行社协会等平台和组织的合作模式;同时强化与营销创意团队及携程、同程、爱奇艺等的产品推广和活动策划的深度合作,不断提升品牌影响力。三是培育产品升级智慧服务。以职工疗休养为突破口,深入挖掘长兴深度游和周边串线游路线产品,优化太湖观光大道、品茗养身之旅、科普亲子游线、农事采摘体验、十大徒步古道等经典产品线路,打造长三角地区一流的职工疗休养旅游目的地;同时围绕提升游客智慧旅游服务,利用全省旅游信息采集数据,不断拓展长兴旅游微信功能;立足智慧服务游客、旅游企业,推进长兴旅游网全面改版。四是推进惠民卡扩面提质。完善“长兴人游长兴”惠民卡,重点推出惠民卡“家庭卡”功能,并增加景区内的住宿、餐饮、旅游商品以及其他消费的优惠,拉动景区二次消费的同时切实让长兴市民共享旅游发展成果。
(三)抓服务品质提升及文明安全环境
以“提品质、强培训、优服务、保安全”为指导,全面推进政策引导、品质提升、行业培训、安全监管等工作,促进全县旅游市场有序发展。一是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巩固“最美讲解词”评选成果,组织星级饭店、特色餐馆、特色民宿专业技能比武及导游员(讲解员)、安全员等专题培训,分理论授课、异地交流、落地实操、考核评优等四个阶段进行,提升从业人员旅游市场拓展能力、地接服务水平和服务意识。同时,出台奖励政策,引导乡镇(街道、园区)、旅游企业自主组织旅游从业人员进行各类培训与竞赛。二是提升标准化创建水平。按标准化要求开展旅游企业品质认定,树立行业标杆与探索服务等级退出制度“双管齐下”,以游客满意度为标尺,切实消除行业短板,确保旅游企业服务质量与管理水平。对游客满意度低、社会评价差的旅游饭店和旅行社,探索研究标准检查制度,对不合标准的旅游企业予以整改或等级淘汰。三是开展文明旅游创建。深入开展“文明旅游伴我行”专项行动,推进旅游企业窗口形象提升,同步发挥旅游服务质量社会监督员作用,形成合力推进的良好局面。五是加强普法用法宣传。针对《旅游法》和新修订的《旅行社条例》进行重点宣传;梳理行政强制、行政监督和公共服务事项,对接好新下方许可事项的办理,完善浙江省政务服务网上平台建设。六是紧抓安全长效监管。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和安全标准化工作要求,发挥旅游行业安全监管牵头职责,联合相关部门和属地乡镇督促旅游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旅游行业监管,营造安全有序旅游环境。
(四)抓环境整治提升及特色民宿发展
以乡村旅游集聚区环境整治提升为重点,培育特色民宿发展,规范农家乐管理,丰富乡村旅游体验产品,满足不同消费群体的差异化需求,推进乡村旅游升级版建设。一是深入推进两岕整治提升。定期对水口、小浦景区整治提升情况进行督查,根据旅游风情小镇、慢生活休闲旅游示范村工作计划和完成时限,对整治提升内容进行细化和量化,并纳入工作考核。二是推进乡村旅游示范村发展。推进旅游特色村建设,打造差异化、互补性的乡村旅游产品,制定《长兴县休闲旅游示范村标准》,鼓励有条件的乡村开展乡村旅游新模式试点,推进全县旅游村落的全面发展。三是发展精品特色民宿。继续引进精品民宿项目,鼓励创意民宿产业集聚发展,促进乡村旅游产品结构调整;开展民宿设计指导,服务民宿改造项目。四是落实农家乐积分制管理。继续推进农家乐规范办证工作,同时在农家乐规范办证的基础上,实施《长兴县农家乐积分制管理办法》,建立农家乐名录库,按照季度普查、月度抽查、季度抽查的方式进行积分动态管理,在此基础上,开展农家乐星级评定推进长效监管。五是培育特色旅游商品。制定《长兴县旅游商品企业认定标准》,举办“寻找游客最喜爱的旅游商品”评选活动,通过线上票选及线下专家评审,推动长兴特色旅游商品培育开发。
(五)抓服务质量监查及游客满意度提升
以提升游客满意度为重点,围绕“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和“旅游普法宣贯”工作,全力提升旅游服务质量。一是建立旅游执法机制。按照“双随机”执法要求,进一步落实旅游市场执法责任清单,定期常态化联合执法,重点开展“不合理低价”专项整治,加大对旅行社分支机构的管理力度,营造长兴旅游市场健康、有序的经营氛围。二是完善游客满意度监测。完善《旅游景区游客满意度测评综合体系方案》,推进景区满意度测评工作的科学化、合理化,按季度形成游客满意度报告,引导企业进一步完善自身服务水平。做好12345投诉处理,及时化解矛盾,促进旅游市场和谐发展。三是抓好旅游市场监管。培训、查处两手抓,做好《旅游法》、《浙江省旅游条例》等旅游法律法规的普法宣贯,除日常检查中常态普法外,专门针对质监员、企业一线员工开展2次培训。在“3.15”消费者权益日、“5.19”中国旅游日,对广大市民和游客群体进行普法宣贯,利用微信平台开展旅游法治知识竞赛活动,解决普法“最后一公里”的问题。有针对性指导企业开展查漏补缺,提效增质,对违法违规企业依法依规处理,提升市民、游客对旅游市场的满意度。
二、2016年部门预算执行情况
2016年部门预算总收入为855.08万元(其中15年结余187.85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11.78%,其中财政拨款855.08万元。总收入增加部分主要是增人增资39万元、弥补公用经费2.54万元。自主实施旅游官方及网站信息化系统维护、电视台、媒体等合作130万元
2016年部门预算总支出为764.94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3.2%,其中,基本支出339.7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7.7﹪,自主实施类项目392.91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26.05%.
三、2017年部门预算(草案)编制说明
2017年县旅游委员会按照“完整性、重点性、绩效性、节约性”的原则,以保障县委、县政府确定的中心工作(任务)的落实和重点支出需要,切保县旅委工作任务的完成,按照过“紧日子”要求,严格控制一般性项目支出和行政运行成本,加强“三公”经费预算管理,提高依法理财水平和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一)收入预算安排说明
2017年收入预算521.04万元,其中:
1.财政拨款521.04万元。
2.上年结转人员、接待等经费90.14万元。
3.上年结转旅游宣传经费130万元
(二)支出预算安排说明
部门支出预算安排521.04万元,比去年增加4.8%,主要原因旅游委员会人员的增加。
1.行政运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320万元,比去年增加8.13%,增长主要原因人员增加,工资调整。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日常公用支出201.05万元,比去年增加15%,增加的主要原因人员公用经费、日常经费的开支。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2.25万元
4.上年结余90.14万元继续用于支付2016年增人增资41.1万元,公务接待及公车维护17.04万元,宣传资料制作、旅游官方网站及信息化系统维护,旅游总体规划、高炮广告等合同已签费用尚未支付的旅游业务经费32万元。
5. 上年结余130万元继续用于“上海村”过大年,移动合作等。
(三)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1、 公务接待费:2017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21.816万元,按财政指标预算。主要用于上级及兄弟县(区)来我县进行重大旅游考察、工作交流等公务接待支出。
2、上年结余车辆经费7.056689万元,继续用于去年车辆维护、修理还没有支付的费用及执法车辆的运行费。
2017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0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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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216]长兴县旅游委员会 |
| 单位:万元 | |
收入 | 支出 | ||
项目 | 年初预算 | 项目 | 年初预算 |
公共财政预算拨款 | 741.19 | 一、基本支出 | 741.19 |
一般经费拨款 | 651.05 | 工资福利支出 | 320.00 |
县办案经费补助 |
| 商品与服务支出 | 168.80 |
省经常性经费补助 |
|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 32.25 |
政府性基金拨款补助 |
| 二、项目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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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本经营拨款补助 |
| 专项公用类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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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 |
| 建设类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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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性专项资金补助收入 |
| 公共支出类项目 | 130.00 |
财政专户资金 |
| 三、上缴上级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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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收入 |
| 上缴省级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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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
| 上缴市级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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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收入 |
| 上缴政府集中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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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级补助收入(非财政) |
| 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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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级单位上缴收入 |
|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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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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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收入小计: | 651.05 | 本年支出小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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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结余、结转 | 90.14 | 本年结余、结转 | 90.14 |
基本支出结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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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支出结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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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余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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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合计: | 741.19 | 支出合计: | 741.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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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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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制表日期:2017-1-17 |
部门收入预算明细表(0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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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216】长兴县旅游委员会 |
| 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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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代码 | 单位名称(科目) | 合计 | 公共财政预算拨款 | 其他收入 | 上级补助收入(非财政) | 下级单位上缴收入 |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 上年结余、结转 | 省经常性经费补助 | 政府性基金拨款补助 | 国有资本经营拨款补助 | 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 | 政府性专项资金补助收入 | 财政专户资金 | 事业收入 |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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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经费拨款 | 县办案经费补助 | 基本支出结转 | 项目支出结转 | 结余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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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计 | 741.19 | 521.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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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0.14 | 1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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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6 | 旅委 | 741.19 | 521.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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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0.14 | 1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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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6001 | 长兴县旅游委员会 | 741.19 | 521.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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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0.14 | 1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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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表人:孙火明 |
| 制表日期:2017-1-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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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县级部门支出预算明细表 | ||||||||||||||||||||||||||||||||||||||
单位:长兴县旅游委员会 |
| 单位:万元 | ||||||||||||||||||||||||||||||||||||
功能分类代码 | 单位代码 | 单位名称(功能分类) | 合计 | 一、基本支出 | 二、项目支出 | 三、上缴上级支出 | 本年结余、结转 | 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 |||||||||||||||||||||||||||||
小计 | 工资福利支出 | 商品与服务支出 |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 小计 | 专项公用类项目 | 建设类项目 | 公共支出类项目 | 小计 | 上缴省级支出 | 上缴市级支出 | 上缴政府集中资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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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计 | 741.19 | 521.05 | 320.00 | 168.80 | 32.25 | 130.00 | 1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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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0.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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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0.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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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兴县旅游委员会 | 741.19 | 521.05 | 320.00 | 168.80 | 32.25 | 130.00 | 1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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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0.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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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0.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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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6 |
| 商品服务业等支出 | 741.19 | 521.05 | 320.00 | 168.80 | 32.25 | 130.00 | 1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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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0.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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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0.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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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605 |
| 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 | 741.19 | 521.05 | 320.00 | 168.80 | 32.25 | 130.00 | 1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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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0.14 |
|
| 90.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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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60501 |
| 行政运行 | 475.91 | 417.70 | 320.00 | 65.45 | 32.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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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8.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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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8.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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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60502 |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61.32 | 29.39 |
| 29.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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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1.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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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1.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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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60504 |
| 旅游宣传 | 1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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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0.00 | 1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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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60505 |
| 旅游行业业务管理 | 73.96 | 73.96 |
| 73.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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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表人:孙火明 |
| 制表日期:2017-1-17 |
2017年 '三公' 经费预算表 | ||
单位: 长兴县旅游委员会 |
| 单位:万元 |
项目 | 2016年预算数 | 备注 |
合计 | 28.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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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因公出国(境)费 |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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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务接待费 | 21.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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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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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 | 7.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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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用车购置费 |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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