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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兴县旅游委员会2017年部门预算(草案)编制报告
发布时间:2017-03-10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长兴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市级预算审查监督办法》和《长兴县财政局关于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长兴县旅游委员会编制完成了2017年部门预算(草案)。现将部门预算(草案)编制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 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长兴县旅游委员会现有办公室、产业规划科、市场推广科、行业监管科4个内设机构;下设事业单位2家,分别是长兴县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长兴县乡村旅游事业发展中心。2016年底全系统实有行政编制人员7名,机关后勤编制人员1名,事业编制人员9名,行政退休人员1名,聘用人员9名,执法车辆1辆。

(二)单位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现有固定资产133.2万元,主要为:

1.单位办公人员电脑、打印机、打印一体机、办公家具等。

2.交通运输工具1辆轿车。

(三)2017年重点工作

 2017年全县旅游工作继续以“丰产品兴业态、引高端强配套、树品牌拓市场、重人才优服务”为抓手,切实推进滨湖度假项目培育和乡村旅游升级建设,打好《长兴县旅游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收官之战,实现旅游经济持续较快发展。

(一)抓产业发展及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按照“全域旅游”发展理念,认真开展太湖龙之梦乐园项目产业链研究,深入推进重大旅游项目和旅游公共服务体系、旅游特色小镇、全域旅游示范乡镇、休闲旅游示范村建设,推动全域旅游示范县建设,促进全县旅游产业提升发展。一是开展旅游改革先行区及全域旅游示范区建设。按照《湖州市国家级旅游业改革创新先行区建设实施方案》及《湖州市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实施方案》,制定旅游市场监管改革创新机制、旅游景区管理改革创新体制、区域协调发展改革创新体制、旅游统计和考核评价体系改新办法,全面推进全域旅游建设。是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建设。积极参加省市开展的旅游项目招引活动,借势推介长兴旅游项目;进一步优化旅游项目服务机制,加快推进太湖龙之梦乐园、“花间堂”禅茶文化精品酒店、隐居尚隐精品酒店等重点旅游项目建设。同时做好龙之梦乐园项目产业链的研究工作。三是加快现有景区提质。鼓励现有旅游景区再创新旅游产品,重点推进仙山湖国家湿地公园、图影生态湿地文化园、城山沟等景区丰富二次消费产品,开发参与体验性旅游产品,丰富景区旅游产品体系,推进观光旅游向观光、休闲、度假并重转变,提高旅游景区综合经济效益。三是推进产业融合发展。大力实施“旅游+”工程,特别是推动农旅深度合作,拓宽旅游业发展空间。丰富龙山慢生活休闲区、“农园新景”、北汤花艺小镇等农业园区休闲体验内涵,推进全域化发展;推进太湖演艺小镇、新能源小镇按照特色小镇创建标准完善基础及配套设施,优化天能、超威等工业旅游产品,丰富参与体验产品;推进城山沟景区、图影生态湿地文化园等景区完善运动休闲体验内容,培育发展运动休闲旅游。四是推进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按照全域旅游发展理念,完成《长兴县全域旅游交通标识系统规划方案》编制,规范旅游旅游交通指示标识等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为自驾游游客提供更加便捷的旅游交通指引服务。五是开展智慧旅游信息化建设。通过手机信令、视频监控等方式进一步加强对全县主要旅游景区的游客流量监测,鼓励旅游景区开展智慧景区建设,逐步提升旅游景区信息化水平,强化数据统计分析能力。六是深入实施旅游厕所革命。完善旅游厕所积分制管理,强化日常的督查指导,着力推进旅游景区建立旅游厕所的长效管理机制,不断优化旅游景区如厕环境。按照A级旅游厕所标准规范和《长兴县旅游厕所建设与管理三年行动方案(2015-2017年)》中的目标任务,指导旅游厕所的建设与管理工作,不断提升游客满意度。

     (二)抓市场拓展及旅游品牌塑造

     围绕“茶文化圣地 乡村游天堂”旅游形象主品牌及“上海村”等特色子品牌,按照“产品推出去、市场引进来、品牌印心中”思路,策划系列配套活动,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式开展品牌宣传推广。一是强化旅游目的地形象推广。一方面针对长三角重点市场开展精准营销,组织旅游企业“走出去”,赴杭州、温州、台州、上海、江苏南京、徐州等地举办形式多样的推介活动,并积极组织乡镇(街道、园区)、旅游企业参加国家、省、市旅游推广活动;另一方面通过“政府引导、市场参与”,丰富乡村旅游产品及活动内涵,通过周边知名旅行社长兴年会、长三角新媒体长兴采风、摄影达人拍长兴等活动,积极开展客源市场“请进来”;同时策划举办“上海村”过大年品牌活动,布置浓厚新年氛围、推出特色景区活动、结合地方民俗展演丰富长兴冬季旅游产品,打造长兴乡村旅游目的地形象。二是优化渠道放大品牌影响力。在传统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以及高炮、社区灯箱等载体合作的基础上,充分发挥传统媒体自有新媒体阵地作用;重点探索长三角地区旅行类新媒体、自媒体达人、县外旅行社协会等平台和组织的合作模式;同时强化与营销创意团队及携程、同程、爱奇艺等的产品推广和活动策划的深度合作,不断提升品牌影响力。三是培育产品升级智慧服务。以职工疗休养为突破口,深入挖掘长兴深度游和周边串线游路线产品,优化太湖观光大道、品茗养身之旅、科普亲子游线、农事采摘体验、十大徒步古道等经典产品线路,打造长三角地区一流的职工疗休养旅游目的地;同时围绕提升游客智慧旅游服务,利用全省旅游信息采集数据,不断拓展长兴旅游微信功能;立足智慧服务游客、旅游企业,推进长兴旅游网全面改版。四是推进惠民卡扩面提质。完善“长兴人游长兴”惠民卡,重点推出惠民卡“家庭卡”功能,并增加景区内的住宿、餐饮、旅游商品以及其他消费的优惠,拉动景区二次消费的同时切实让长兴市民共享旅游发展成果。

(三)抓服务品质提升及文明安全环境

 “提品质、强培训、优服务、保安全”为指导,全面推进政策引导、品质提升、行业培训、安全监管等工作,促进全县旅游市场有序发展。一是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巩固“最美讲解词”评选成果,组织星级饭店、特色餐馆、特色民宿专业技能比武及导游员(讲解员)、安全员等专题培训,分理论授课、异地交流、落地实操、考核评优等四个阶段进行,提升从业人员旅游市场拓展能力、地接服务水平和服务意识。同时,出台奖励政策,引导乡镇(街道、园区)、旅游企业自主组织旅游从业人员进行各类培训与竞赛。二是提升标准化创建水平。按标准化要求开展旅游企业品质认定,树立行业标杆与探索服务等级退出制度“双管齐下”,以游客满意度为标尺,切实消除行业短板,确保旅游企业服务质量与管理水平。对游客满意度低、社会评价差的旅游饭店和旅行社,探索研究标准检查制度,对不合标准的旅游企业予以整改或等级淘汰。三是开展文明旅游创建。深入开展“文明旅游伴我行”专项行动,推进旅游企业窗口形象提升,同步发挥旅游服务质量社会监督员作用,形成合力推进的良好局面。五是加强普法用法宣传。针对《旅游法》和新修订的《旅行社条例》进行重点宣传;梳理行政强制、行政监督和公共服务事项,对接好新下方许可事项的办理,完善浙江省政务服务网上平台建设。六是紧抓安全长效监管。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和安全标准化工作要求,发挥旅游行业安全监管牵头职责,联合相关部门和属地乡镇督促旅游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旅游行业监管,营造安全有序旅游环境。

(四)抓环境整治提升及特色民宿发展

 以乡村旅游集聚区环境整治提升为重点,培育特色民宿发展,规范农家乐管理,丰富乡村旅游体验产品,满足不同消费群体的差异化需求,推进乡村旅游升级版建设。一是深入推进两岕整治提升。定期对水口、小浦景区整治提升情况进行督查,根据旅游风情小镇、慢生活休闲旅游示范村工作计划和完成时限,对整治提升内容进行细化和量化,并纳入工作考核。二是推进乡村旅游示范村发展。推进旅游特色村建设,打造差异化、互补性的乡村旅游产品,制定《长兴县休闲旅游示范村标准》,鼓励有条件的乡村开展乡村旅游新模式试点,推进全县旅游村落的全面发展。三是发展精品特色民宿。继续引进精品民宿项目,鼓励创意民宿产业集聚发展,促进乡村旅游产品结构调整;开展民宿设计指导,服务民宿改造项目。四是落实农家乐积分制管理。继续推进农家乐规范办证工作,同时在农家乐规范办证的基础上,实施《长兴县农家乐积分制管理办法》,建立农家乐名录库,按照季度普查、月度抽查、季度抽查的方式进行积分动态管理,在此基础上,开展农家乐星级评定推进长效监管。五是培育特色旅游商品。制定《长兴县旅游商品企业认定标准》,举办“寻找游客最喜爱的旅游商品”评选活动,通过线上票选及线下专家评审,推动长兴特色旅游商品培育开发。

(五)抓服务质量监查及游客满意度提升 

 以提升游客满意度为重点,围绕“旅游市场秩序整治“旅游普法宣贯”工作,全力提升旅游服务质量。一是建立旅游执法机制。按照“双随机”执法要求,进一步落实旅游市场执法责任清单,定期常态化联合执法,重点开展“不合理低价”专项整治,加大对旅行社分支机构的管理力度,营造长兴旅游市场健康、有序的经营氛围。二是完善游客满意度监测。完善《旅游景区游客满意度测评综合体系方案》,推进景区满意度测评工作的科学化、合理化,按季度形成游客满意度报告,引导企业进一步完善自身服务水平。做好12345投诉处理,及时化解矛盾,促进旅游市场和谐发展。三是抓好旅游市场监管。培训、查处两手抓,做好《旅游法》、《浙江省旅游条例》等旅游法律法规的普法宣贯,除日常检查中常态普法外,专门针对质监员、企业一线员工开展2次培训。在“3.15”消费者权益日、“5.19”中国旅游日,对广大市民和游客群体进行普法宣贯,利用微信平台开展旅游法治知识竞赛活动,解决普法“最后一公里”的问题。有针对性指导企业开展查漏补缺,提效增质,对违法违规企业依法依规处理,提升市民、游客对旅游市场的满意度。

二、2016年部门预算执行情况

2016年部门预算总收入为855.08万元(其中15年结余187.85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11.78%,其中财政拨款855.08万元。总收入增加部分主要是增人增资39万元、弥补公用经费2.54万元。自主实施旅游官方及网站信息化系统维护、电视台、媒体等合作130万元

2016年部门预算总支出为764.94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3.2%,其中,基本支出339.7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7.7,自主实施类项目392.91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26.05%.

三、2017年部门预算(草案)编制说明

2017年县旅游委员会按照“完整性、重点性、绩效性、节约性”的原则,以保障县委、县政府确定的中心工作(任务)的落实和重点支出需要,切保县旅委工作任务的完成,按照过“紧日子”要求,严格控制一般性项目支出和行政运行成本,加强“三公”经费预算管理,提高依法理财水平和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一)收入预算安排说明

2017年收入预算521.04万元,其中:

1.财政拨款521.04万元。

2.上年结转人员、接待等经费90.14万元。

3.上年结转旅游宣传经费130万元

   (二)支出预算安排说明

    部门支出预算安排521.04万元,比去年增加4.8%,主要原因旅游委员会人员的增加。

1.行政运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320万元,比去年增加8.13%,增长主要原因人员增加,工资调整。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日常公用支出201.05万元,比去年增加15%,增加的主要原因人员公用经费、日常经费的开支。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2.25万元

4.上年结余90.14万元继续用于支付2016年增人增资41.1万元,公务接待及公车维护17.04万元,宣传资料制作、旅游官方网站及信息化系统维护,旅游总体规划、高炮广告等合同已签费用尚未支付的旅游业务经费32万元。

5. 上年结余130万元继续用于“上海村”过大年,移动合作等。

(三)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1、 公务接待费:2017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21.816万元,按财政指标预算。主要用于上级及兄弟县(区)来我县进行重大旅游考察、工作交流等公务接待支出。

2、上年结余车辆经费7.056689万元,继续用于去年车辆维护、修理还没有支付的费用及执法车辆的运行费。

2017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01)

 

 

 

 

单位: [216]长兴县旅游委员会

 

单位:万元

收入

支出

项目

年初预算

项目

年初预算

公共财政预算拨款

741.19

一、基本支出

741.19

一般经费拨款

651.05

工资福利支出

320.00

县办案经费补助

 

商品与服务支出

168.80

省经常性经费补助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32.25

政府性基金拨款补助

 

二、项目支出

 

国有资本经营拨款补助

 

专项公用类项目

 

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

 

建设类项目

 

政府性专项资金补助收入

 

公共支出类项目

130.00

财政专户资金

 

三、上缴上级支出

 

事业收入

 

上缴省级支出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上缴市级支出

 

其他收入

 

上缴政府集中资金

 

上级补助收入(非财政)

 

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下级单位上缴收入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本年收入小计:

651.05

本年支出小计:

 

上年结余、结转

90.14

本年结余、结转

90.14

基本支出结转

 

 

 

项目支出结转

 

 

 

结余安排

 

 

 

收入合计:

741.19

支出合计:

741.19

 

 

 

 

制表人:

 

 

制表日期:2017-1-17

 

 

 

 

 


部门收入预算明细表(02 )

 

 

 

 

 

 

 

 

 

 

 

 

 

 

 

 

 

 

 

 

 

 

 

单位:【216】长兴县旅游委员会

 

单位:万元

 

单位代码

单位名称(科目)

合计

公共财政预算拨款

其他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非财政)

下级单位上缴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上年结余、结转

省经常性经费补助

政府性基金拨款补助

国有资本经营拨款补助

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

政府性专项资金补助收入

财政专户资金

事业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一般经费拨款

县办案经费补助

基本支出结转

项目支出结转

结余安排

 

 

总计

741.19

521.05

 

 

 

 

 

90.14

130.00

 

 

 

 

 

 

 

 

 

 

216

旅委

741.19

521.05

 

 

 

 

 

90.14

130.00

 

 

 

 

 

 

 

 

 

 

216001

长兴县旅游委员会

741.19

521.05

 

 

 

 

 

90.14

130.00

 

 

 

 

 

 

 

 

 

 

 

 

 

 

 

 

 

 

 

 

 

 

 

 

 

 

 

 

 

 

 

 

 

 

 

 

 

 

 

 

 

 

 

 

 

 

 

 

 

 

 

 

制表人:孙火明

 

制表日期:2017-1-17

 

2017年县级部门支出预算明细表

单位:长兴县旅游委员会

 

单位:万元

功能分类代码

单位代码

单位名称(功能分类)

合计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三、上缴上级支出

本年结余、结转

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小计

工资福利支出

商品与服务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小计

专项公用类项目

建设类项目

公共支出类项目

小计

上缴省级支出

上缴市级支出

上缴政府集中资金

 

 

总计

741.19

521.05

320.00

168.80

32.25

130.00

130.00

 

 

 

90.14

 

 

90.14

 

 

 

 

长兴县旅游委员会

741.19

521.05

320.00

168.80

32.25

130.00

130.00

 

 

 

90.14

 

 

90.14

 

 

216

 

商品服务业等支出

741.19

521.05

320.00

168.80

32.25

130.00

130.00

 

 

 

90.14

 

 

90.14

 

 

21605

 

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

741.19

521.05

320.00

168.80

32.25

130.00

130.00

 

 

 

90.14

 

 

90.14

 

 

2160501

 

行政运行

475.91

417.70

320.00

65.45

32.25

 

 

 

 

 

58.21

 

 

58.21

 

 

21605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61.32

29.39

 

29.39

 

 

 

 

 

 

31.93

 

 

31.93

 

 

2160504

 

旅游宣传

130.00

 

 

 

 

130.00

130.00

 

 

 

 

 

 

 

 

 

2160505

 

旅游行业业务管理

73.96

73.96

 

73.96

 

 

 

 

 

 

 

 

 

 

 

 

制表人:孙火明

 

制表日期:2017-1-17

 

2017年 '三公' 经费预算表

单位: 长兴县旅游委员会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年预算数

备注

合计

28.88

 

1.因公出国(境)费

0.00

 

2.公务接待费

21.82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

7.06

 

公务用车购置费

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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