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来源: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信息时间:2026-08-25 阅读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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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结果通知书
王敏华:
我方于2026年 8 月 25 日下午14:30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你方为留下村南阳公园辅助房(东幢) 的租赁方。
合同价: 25500元/年。
租赁年限:2026年 9月1日- 2028年 8月31 日。
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书后 3 个工作日内到长兴县太湖街道留下村集体经济组织与我方签订租赁合同。
出租单位:太湖街道留下村集体经济组织
日期: 2026 年 8 月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