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来源: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信息时间:2026-08-28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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虹星桥镇乡村振兴共同富裕项目--虹星桥北星路道路、集镇停车场及污水管网提升工程A3305220690008586004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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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为:2026年08月28日至2026年09月0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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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次 | 中标候选人 | 投标报价(单位:元) | 拟派项目负责人 | 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编号及专业 | 质量目标 | 工期(或交货期)日历天 | 得分 |
| / | 龙禹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 5023700 | 徐佳娟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浙2332013202308525) | 合格 | 105 | / |
| / | 恒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5015642 | 汪文伟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浙2332015202304870) | 合格 | 105 | / |
| / | 浙江长兴众恒园林建设有限公司 | 5032000 | 刘胜云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浙2332018202304013) | 合格 | 105 | / |
| / | 浙江长兴宏远建设有限公司 | 5030475 | 魏乃洁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浙2332019202305189) | 合格 | 105 | / |
| / | 浙江湖州市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 5041390 | 沈杰敏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浙2332013202309727) | 合格 | 105 | / |
主要人员信用评价及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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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单位名称 | 主要人员 | 姓名 | 信用评价 | 得分 |
| / | 龙禹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 项目负责人 | 徐佳娟 | C级 | 16.67 |
| / | 恒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项目负责人 | 汪文伟 | C级 | 16.67 |
| / | 浙江长兴众恒园林建设有限公司 | 项目负责人 | 刘胜云 | 未参加当期信用评价的项目负责人 | 6.67 |
| / | 浙江长兴宏远建设有限公司 | 项目负责人 | 魏乃洁 | D级 | 6.67 |
| / | 浙江湖州市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 项目负责人 | 沈杰敏 | C级 | 16.67 |
中标候选人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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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资格条件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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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该业绩证明对象 | 业绩名称 | 建设单位(项目业主) | 与评审有关的时间、规模、技术指标及其他要求 | 提交材料证明 | 在投标文件的位置 | 评标结果 |
2、评分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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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该业绩证明对象 | 业绩名称 | 建设单位(项目业主) | 与评审有关的时间、规模、技术指标及其他要求 | 提交材料证明 | 在投标文件的位置 | 评标结果 |
否决投标原因及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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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被否决投标单位 | 被否决原因 | 否决投标的依据 | 组织询问核实情况 |
| 1 | 浙江拓辰建设有限公司 | 存在同一自然人的IP地址上传投标文件 | 形式评审第③点: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或文件创建标识码(或制作码、检测码)是否一致;不同投标人是否从同一投标单位或同一自然人的IP地址上传投标文件、购买电子保函或参加投标活动的人员是否为同一标段其他投标人的在职人员 | 线上询标,未在规定时间内回复 |
| 2 | 浙江富恒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改变工程清单中的暂定金额 | 投标须知前附表10.1款商务标评审内容④改变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明确的暂列金额和暂估价的(含招标文件明确的暂定不竞价内容的) | 电话询问并在线澄清 |
| 3 | 湖州涛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存在同一自然人的IP地址上传投标文件 | 形式评审第③点: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或文件创建标识码(或制作码、检测码)是否一致;不同投标人是否从同一投标单位或同一自然人的IP地址上传投标文件、购买电子保函或参加投标活动的人员是否为同一标段其他投标人的在职人员 | 线上询标,未在规定时间内回复 |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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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人 | 长兴县虹星桥镇人民政府 | 代理机构 | 杭州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 联系人 | 钱工 | 联系人 | 范工 |
| 地 址 | 浙江省长兴县虹星桥镇虹星路21号 | 地 址 | 长兴县中央大道格兰国际广场A座20楼 |
| 电 话 | 15157250700 | 电 话 | 0572-6778801 |
| 备注 |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不公示评标得分,公示的中标候选人不排名次(根据中标候选人企业名称的第一个汉字笔画由少到多排列,第一个汉字笔画相同的,根据第二个汉字的笔画进行排列,以此类推)。 | ||
投诉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及《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七部委11号令)要求提供真实资料,否则视为无效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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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单位:长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督电话:0572-60126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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