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长兴县委常委,副县长,负责政法、法制、科技、科普等工作。分管公安局、司法局、法制办、科技局。联系政法委、法院、检察院、科协。协助庄国良副县长分管环保工作,负责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十三项工程”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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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建,男,1966年12月生,浙江建德人,汉族。大学学历,法律硕士,1994年12月入党,1989年8月参加工作。现任职务:中共长兴县委常委,长兴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工作简历:2000年7月至2004年12月 浙江省公安厅办公室副主任;2004年12月至今 浙江省公安厅法制处处长;2007年4月30日,中共长兴县委常委、副县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