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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兴县人民政府文件

长政发〔2006〕60号


长兴县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6年度去秋今春城市绿化先进单位和个人的决定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品位,实现全县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我县以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等“四张名片”为载体,继续实施年度城市绿化工程建设,不断改善全县的生态环境和投资环境。在去秋今春城市绿化建设中,涌现出了一批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通过他们的努力和示范带动作用,使我县城市绿化的社会参与度明显提高,城市绿化的质量和品位不断提升。为了树立典型、表彰先进,促进我县生态环境建设再上新台阶,县人民政府决定,对县建设局等82006年度去秋今春城市绿化建设先进单位、周震等9名城市绿化先进个人、行政中心广场绿化工程等5项城市绿化建设优秀工程、县园林管理处等6个城市绿化养护先进单位予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再接再厉,继续努力,为我县城市绿化事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全县各级各部门和全体党员干部要以先进为榜样,群策群力,积极投入绿化长兴、造福子孙的伟大事业,为建设山水园林型现代化中等工贸城市而努力奋斗。

 

附件:2006年度去秋今春绿化先进单位和个人名单

 

 

 

二○○六年十月二十六日

 

 

附件

2006年度去秋今春绿化先进单位和个人名单 

 

一、城市绿化建设先进单位

1、县建设局;

2、县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3、县交通局;

4、县龙山新区筹建办公室;

5、县林业局;

6、雉城镇人民政府;

7、煤山镇人民政府;

8、泗安镇人民政府。

二、城市绿化先进个人

周震、詹福根、张小玲、秦长根、彭东生、曹云水、计立红、李建明、阮建华。

三、城市绿化建设优秀工程

1、行政中心广场绿化工程(长兴永兴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2、货运中心绿化工程(县建设局);

3、立体绿化工程(县建设局);

4、东白溪一期绿化工程(县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5、水木花都小区绿化工程(长兴滨海房产开发有限公司)。

四、城市绿化养护先进单位

1、县园林管理处;

2、长兴绿源开发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3、长兴三狮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三狮苑);

4、长兴金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金宇花园);

5、县实验初中;

6、县国税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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