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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兴县人民政府文件

长政干〔2006〕3号


长兴县人民政府关于韩张达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韩张达同志任县行政中心管理办公室主任,免去其县农业局副局长职务;

陈邦东同志任县行政中心管理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为一年);

免去杨  力同志县环境保护局副局长职务。

 

 

 

 

 

二○○六年三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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