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政干〔2005〕7号
长兴县人民政府关于张建青同志任职的通知
根据县委提议,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张建青同志任县城市管理局副局长。 二○○五年十一月三日
根据县委提议,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张建青同志任县城市管理局副局长。
二○○五年十一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