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政干〔2005〕6号
长兴县人民政府关于杨金年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根据县委提议,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杨金年同志任县政府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办公室主任,免去其县公安局副局长职务; 闵世华同志任县交通局副局长; 陆建平同志任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二○○五年十一月三日
根据县委提议,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杨金年同志任县政府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办公室主任,免去其县公安局副局长职务; 闵世华同志任县交通局副局长; 陆建平同志任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二○○五年十一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