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政干〔2005〕5号
长兴县人民政府关于徐凤根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根据县委提议,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徐凤根同志任县公安局政委; 甘友法同志任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其长兴广播电视台副台长职务; 余双全同志任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楼成成同志任长兴广播电视台副台长; 史 锋同志任县科学技术局副局长; 免去周新民同志县政府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陆志云同志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职务。 二○○五年十一月三日
根据县委提议,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徐凤根同志任县公安局政委;
甘友法同志任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其长兴广播电视台副台长职务;
余双全同志任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楼成成同志任长兴广播电视台副台长;
史 锋同志任县科学技术局副局长;
免去周新民同志县政府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陆志云同志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职务。
二○○五年十一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