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政干〔2005〕2号
长兴县人民政府关于陈民华等职务任免的通知
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陈民华任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其县交通局副局长职务; 吴厚明任县建设局副局长,免去其县城市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杜祖江任县水利局副局长,免去其县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赵卫平县招商局局长职务; 免去虞利民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二○○五年六月六日
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陈民华任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其县交通局副局长职务; 吴厚明任县建设局副局长,免去其县城市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杜祖江任县水利局副局长,免去其县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赵卫平县招商局局长职务; 免去虞利民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二○○五年六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