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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开发区,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了规范行政执法程序,提高办案质量,推进依法行政,根据《浙江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的有关规定,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组织全县相关行政执法单位,开展了2004年度行政执法案件质量评查活动。经评比,有12件行政执法案件被评为优秀行政执法案件。县政府决定对优秀行政执法案件办理单位进行通报表彰: 县地方税务局 县国家税务局 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县地方海事处 县建设局 县卫生局 县农业局 县烟草专卖局 县统计局 县劳动与社会保障局 县环境保护局 县贸易与粮食局
二○○五年一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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