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政办发〔2008〕35号
长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08年度水利建设任务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将2008年度水利建设任务下达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2008年度水利建设任务 二○○八年三月二十四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将2008年度水利建设任务下达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2008年度水利建设任务
二○○八年三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