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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严格两委联席会议制度。围绕研究村两委会工作方案、重大问题决策意见等事项,每半月至少召开一次两委联席会议,专人记录会议内容。二是严格“四公”制度。全面实施“公开推荐、公开决策、公开村务、公开评议”为主要内容的“四公制度”,进一步推进村级民主管理,确保群众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的有效落实。三是严格财务管理制度。所有村级财务支出单据交民主理财小组集体审核,由民主理财小组组长、村务廉洁监督员签字,报村两委会负责人审批,最后报镇村级财务中心把关,实行村账镇管。四是严格公章管理制度。村党组织、村委会公章分别由村主抓党务工作的支委、会计保管;严格公章使用审批程序,必要时须经村两委负责人签字后方可使用,用后如实登记。五是严格招投标制度。按照上级有关招投标的规定,要求进入县或镇招投标中心公开招标的项目,村干部及其直系亲属不得参与本村招投标,村干部不得合股参与本村项目的招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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