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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村建设“长兴经验”系列报道之二
尊重农民意愿 发挥市场作用
党委政府主导不等于党委政府包办,县委、县政府在实施城乡一体化“八大工程”时,没有试图替代市场的功能,而是在尊重农民意愿和首创精神的前提下,力图弥补市场机制的不足,将市场力量与政府主导相结合。
实施“八大工程”,县委、县政府并没有企图以行政力量取代市场力量。农业“510工程”便是一个很好的例证。《纲要》要求“采取规划先行、典型示范、群众自愿、政策扶持和抓好产前、产中、产后服务等措施,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政府部门和专家在经过将近两年的系统调研、探索之后,根据市场需求和原有条件提出了工程规划,起到了市场和农户不能替代的作用。但在引导农民的过程中,政府采取的政策手段都是“间接”的、“引导”式的,而不是“直接强制”式的,体现了对农民意愿的充分尊重。通过示范、奖励、提供信息服务等措施,政府成功地推进了工程进展。农业的连片经营格局形成,没有任何行政命令的色彩;产业链的构建中,政府也只是起到了通过政策因势利导、顺水挖渠的作用。在“510工程”中,农民的首创精神也得到了政府的肯定和激励。以吊瓜籽的商品化生产过程为例,白岘乡农民很早就将野生吊瓜引种到房前屋后,但仅限于自己食用。吊瓜籽的高食用价值让当地干部看到了市场前景,便鼓励农民扩大生产,县委、县政府又顺势给予政策支持,引进工商企业投资吊瓜规范种植、加工,并在初步成功的基础上迅速在全县推广,短短几年就发展到目前8.9万亩的规模。
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其他公共物品供给方面,县政府也注意与市场力量的合作。解决长期积累的城乡差距、发展不平衡问题,需要投入巨大的力量。由于市场力量的介入,县政府面临的诸如资金不足等许多困难得到缓解,如在农村创卫工程中,政府与企业的合作发挥了不可或缺的作用。各乡镇创卫的资金投入主要由各乡镇自己解决,其中2/3由乡镇政府投入,1/3由外资和民资投入,县财政并未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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