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纪委“三延伸”完善基层纪检组织网络体系
加入日期:2008-07-02  

     一是延伸“触角”,积极探索派驻、派出纪检监察组织。向建设局、教育局等六个部门派驻纪检监察组织,配合驻在部门开展监督检查、加强制度建设和廉政教育,将部门纪委(纪检组)由县纪委监察局和部门双重领导转变为县纪委监察局直接领导。对党群部门、县政府所属部门和条管垂直管理部门分别派出党风廉政建设巡视组,对75个被巡视单位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民主集中制原则、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以及遵守党的纪律、廉洁从政等方面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二是延伸职能,成立监察室和廉政监督组。在乡镇(街道)设立监察室,与纪委合署办公,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能,监察室主任由纪委书记兼任,并明确监察室工作职责,延伸行政监察职能,强化对行政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检查,确保所在乡镇(街道)依法行政。在行政村建立廉政监督组,负责对行政村党务、村务(含村级财务)公开的管理,对行政村干部的廉洁自律等情况的监督,协助乡镇(街道)、开发区纪委开展有关工作。同时,在乡镇(街道)基层站所设立纪检监察小组或纪检监察员,加强对行风的监督和对基层站所负责人的监督。三是延伸领域,重视对农村基层站所的监督管理。积极探索,大胆实践,采取县纪委常委分片加强联系、指导协调工作的方法,与垂直部门纪检监察组织互相协作,互通情况,强化地方对条管垂直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督。乡镇纪委和部门所属基层站所之间建立协调机制,试行基层站所由乡镇和主管部门双重管理,尤其是所在乡镇干部群众对基层站所的评议,纳入辖区内基层站所的考核内容,彻底改变农村基层站所乡镇“看得到管不到”、主管部门“管得到看不到”的局面。

 来源:[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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