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未领取机动车号牌、《机动车行驶证》和《机动车登记证书》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机动车注册登记申请表》,持下列资料,向机动车所有人住所所在地的车辆管理所申请注册登记,并交验车辆: 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来历凭证,但海关监管车辆除外; 三、国产机动车的整车出厂合格证;进口机动车的进口凭证; 四、车辆购置税的完税证明或者免税证明; 五、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凭证; 六、《机动车注册登记技术参数表》。(2003年1月1日以后出厂的国产汽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