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保障局]参保人员转院转诊就医有何规定?

     参保人员因病情需要转县外上级医院诊治的,应由县级定点医疗机构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医生提出转外地诊治意见,填写《长兴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转院审批表》,由医务科审核盖章后,到县医保机构办理转院手续,急诊除外(节假日顺延),但必须在10天内补办转院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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