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在发生事故后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迅速报警(电话为85066910、122)或者执勤的交通警察,听候处理;对案情简单,责任明确,当事人争议不大的,财损不足3万元和人员轻微伤害的事故,交警会使用快速处置的方式进行处理。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快速处理: (一)涉及本市交通民警及车辆的交通事故; (二)涉外交通事故; (三)其它影响较大的交通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