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年全县转移27000余农村劳动力
加入日期:2005-01-24

  作为2004年政府十件实事之一的就业和再就业工作已全面完成。去年,全县净增就业岗位7225个,组织3511名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参加培训,帮助4242人实现再就业,成功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27000多人。

  落实再就业扶持政策。去年,我县在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确定的各项再就业扶持政策的同时,筹集再就业资金500万元,切实把配套措施落到实处。做好《再就业优惠证》发放,全年累计办理4438本。搭建招工就业信息平台,持续在《长兴之窗》、长兴电视台、168声讯台开设“就业超市”专栏,发布用工求职信息。

  完善就业服务体系。积极推进劳动力市场的制度化、专业化和社会化,为失业人员提供失业登记、求职登记、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及为单位办理用工、退工备案登记手续的“一站式”就业服务,全年为7990人办理求职登记手续,为1940家单位办理用工登记手续。加强对民办职业中介机构集中管理,按照《浙江省劳动力市场管理条例》规定,对全县职业中介机构进行审验,对不符合条件的责令整改。举办劳动力交流大会,全年举办7场,共提供用工岗位24744个,吸引了近3万多人入场交流洽谈,当场达成就业意向7865人,签约3675人。

  加大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力度。去年,我县制定农村劳动力转移工程实施方案,出台了《农民技能培训教育券制度》、《农民培训基地建设实施意见》、《劳务输出奖励办法》等配套措施。同时,成立了专门的机构、各部门及乡镇根据自身特点,相互配合,共同推进,合力抓好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工作。全年共转移27000多人,其中输出到县外就业4058人;建立服装缝纫工培训基地等特色培训基地25个,举办各类培训135期,免费培训6672人。

作者:范国锋  来源:[长兴县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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