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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认证的产品(以下简称产品)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属国家公布可开展认证的环境标志产品种类名录;
(二)符合国家颁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三)能正常批量生产,各项技术指标稳定。 申请认证产品的企业,必须具备的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应持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调境外企业应持有有关机构的登记注册证明; 2:具有产品质量认证证书,或省级以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检验机构出具的一年内产品质量合格证明;
3:企业污染物排放应符合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
4:申请日前一年内,未受到地方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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