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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事程序 申请、上报资料、受理、组织检查、签发 二、申报资料 1、《消防安全检查申报表》 2、消防设计审核和消防验收意见书(仅公众聚集场所开业、使用) 3、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用火用电制度、防火安全检查制度、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制度) 4、灭火疏散预案 5、消防产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建筑防火材料、构件和消防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合格证明 6、从业人员名单及培训记录 7、其他需要说明的材料(房产证明或租赁协议、场所平面图、有关部门的意见等) 三、承诺时限 5个工作日 四、收费标准 免费 长兴县审批办证服务中心公安局窗口 窗口电话:6036073 投诉电话:60237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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