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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长兴县2006年度企业部分职业(工种)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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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发挥劳动力市场对企业工资分配的基础性调节作用,充分利用劳动力市场价格信息指导企业合理确定各类人员的工资水平,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合理进行工资分配,加快建立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企业工资收入分配制度,结合我县2005年度全县经济发展和企业职工工资收入情况,经调查分析,现将本县企业2006年度部分职业(工种)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予以公布(见附件),供参考。 这次公布的部分职业(工种)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的工资,是指企业按国家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包括计时工资、奖金、工资性津贴等,不包括加班加点工资。本次公布的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的实施时间为2006年7月1日至2007年6月30日。 附件一:《长兴县企业2006年度部分职业(工种)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 (见附件) 附件二:《长兴县企业2006年度部分技术工种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 (见附件)
二OO六年六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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