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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5日下午,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10次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我县2008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我县2008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并书面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调查组关于我县2008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调查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我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情况的报告,并书面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调查组关于我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调查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消防法执法检查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并书面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调查组关于我县消防法执法检查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调查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请的关于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的实施意见的议案。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2008年上半年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议意见(草案)。表决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我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情况的审议意见(草案)。表决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的实施意见(草案)。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任命吴频同志为长兴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任命李百英同志为长兴县发展改革和经济委员会主任;任命闵世华同志为长兴县交通局局长。免去丁泉观同志长兴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免去孙卫亮同志长兴县发展改革和经济委员会主任职务;免去李百英同志长兴县交通局局长职务。
县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朱根山,副主任杨福成、宋炳瑛、朱顺良和委员共18人参加会议。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金树云,县政协副主席袁健,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县级机关有关部门负责人以及部分乡镇人大专职副主席和旁听公民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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