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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清水入湖”行动动员大会后,县发改委作为政府的重要职能部门,立足自身职能,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和“清水入湖”行动动员大会的精神,认真扎实开展工业污染治理的相关工作,扎实推进河道建设。
深化工业污染治理,有效减少流域内污染。县发改委认真贯彻落实《“清水入湖工程”工业污染治理工作方案》的有关工作内容,有效结合今年13项生态环境专项整治中的纺织、蓄电池、化工行业的整治,进一步加强生态县建设工作,做好有关工业污染防治工作。加大水污染治理力度,在加快喷水织机淘汰步伐的同时,实施中水回用工程和实施废水预处理工程。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发展循环经济,2008年底前完成蓄电池极板、铅冶炼企业的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及印染企业清洁生产审核的前期准备工作;2009年底前,重点化工企业实施清洁生产审核,并编制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目前已有5家印染企业、1家铅冶炼企业、1家蓄电池极板制造企业完成清洁生产审核。同时,严把项目审批关。
调整优化产业结构,从源头上降低水污染物排放量,尽早从根本上解决由于产业结构不合理带来的污染问题,努力做到环境与经济协调发展。淘汰落后生产能力。按照有关工作精神,年底前淘汰所有采用明焰燃煤隧道窑、推板窑、倒焰窑、土窑(俗称地龙)、石灰土立窑等落后生产工艺。同时,展开入太湖河流周边工业污染企业的摸底调查工作。此外,加快《长兴县加快淘汰水泥落后生产能力实施意见》的出台,力争在2008年底前淘汰带余热发电干法中空窑和直径2.2米水泥磨机(不含带辊压机磨机)。并在提升纺织、建材、酿酒等传统产业层次的同时,积极壮大发展机电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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