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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县工商局联手县教育局,在全县范围内全面开展校园放心店和12315消费维权监督联络站建设活动,切实加强校园食品安全及消费维权监督工作,确保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共建校园和谐消费环境。
此次活动,以调查表的形式对全县所有校园各食品商店的经营者、证照、成立时期、进货渠道、主要经营品种等情况进行详细的询问和登记,对创建校园放心店的要求等进行了广泛的宣传。同时,根据此次调研情况,着手商定配送企业选择及放心店标识制作等议项,并明确了校园放心店创建工作目标。今年8月底前,全县所有中小学的食品商店,全部建成“校园放心店”,新进食品全部实行配送,并实施不合格食品主动下柜和就地销毁等诚信服务制度;9月底前,全县所有中小学校全部建立校园12315消费维权监管联络点。
为加强对校园放心店和12315消费维权监督联络站建设工作的领导,建立了工作联席机制,成立校园食品消费安全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在此基础上,全县各学校和乡镇工商所也相应成立领导小组,并明确学校校长为本校食品消费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工商所所长是辖区校园食品消费安全第一负责人。同时,工商、教育系统组成联合督查组,加强对校园放心店的联合监督检查和对12315消费维权站的指导。
校园放心店创建工作在参照“浙江省百县万村放心店工程”建设“五统一”标准的基础上,结合学校实际,达到“七统一”,即“统一牌匾、统一制度、统一台账、统一承诺、统一标识、统一配送、统一公示栏”。结合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活动,在全县所有中小学校建立12315消费维权监督联络站,并建立消费教育学校,开展国民消费教育。
建立专门的考核机制,进一步落实学校开展校园放心店和校园12315消费维权站建设工作责任,加强对放心店建设的引导及日常监管等,加强对校园放心店指导、考核及巡查,加大对放心店配送企业的索证索票监管,定期组织有关人员走进学校,开展消费维权工作。同时,研究制定表彰奖励机制,开展优秀校园放心店和优秀校园12315消费维权站评比活动,年底前对优秀校园放心店及工作出色的联络站和工作人员进行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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