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MB1772563/2025-00026 | 发文时间: | 2025-05-1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文件编号: | 长医保函〔2025〕4号 | 发布机构: | 县医保局 |
方俏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调整农村医疗保险参保费用的建议》建议已交由我局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目前情况
1.构建特殊群体参保保障体系。从2022年1月1日起,按照制度政策统一、基金统收统支、管理服务一体的要求,已实现基本政策、待遇标准、基金收支、经办服务、定点管理、信息系统六统一的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我县多年来对县内特困供养人员、低保户、低保边缘户、持证残疾人、独生子女困难户、优抚对象等特殊困难群体参加居民医保,由财政全额补助个人缴费部分。
2.“线上+线下”多维宣传助推医保惠民。为提高群众对居民医保政策的知晓率,多年来开展常态化的政策宣传。近期医保推出 “医保码上懂”微信小程序和微视频,群众扫码可获取医保知识,通过多元多样立体化宣传,了解日常高频医保知识点。考虑农村参保人员中老年人较多,继续沿用传统的宣传方式:在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村(社区)委会等显著位置设置宣传点,摆放宣传资料,展示居民医保政策的重点内容,如缴费标准、报销范围、报销比例等,同时向居民发放宣传资料,方便他们随时取阅了解。组织工作人员深入社区和乡村,开展居民医保政策专题讲座。通过通俗易懂的语言,结合实际案例,为居民和村民详细解读政策条款,解答他们在参保、报销等方面的疑问。
3.实施更科学的筹资标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后,差异化设置了个人缴费标准:分在湖大学生130元/年、成年人680元/年、未成年人580元/年三档缴费标准,为保持政策稳定且保障基金安全,每2-3年对包含个人缴费标准在内的筹资政策进行动态调整,且调整幅度较小,以减少对群众的影响。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1.积极向上反馈。目前医保已实行市级统筹,我们将积极向上反映代表建议,建议市级部门探索差异化缴费标准,满足不同人群的需求,减轻“夹心层”人员的经济负担。
2.加大宣传力度。我们将会同乡镇村社、三定机构常态化持之以恒做好政策宣讲工作,特别是针对农村参保居民老年人多不会使用智能手机的情况,将继续做好线上+线下宣讲工作。
3.加强部门沟通。我们将持续与相关部门沟通对接,深入了解各部门相关资助参保政策,如后续出台资助政策将向市局反馈并在系统中予以完善,实现应助尽助。
感谢您对我县医疗保障事业的关心支持。
联系电话:6175032
经办人:居中
长兴县医疗保障局
2025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