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任务 | 工作事项 | 工作指标 | 任务清单 | 责任清单 | 时限清单 |
一、体系建设 |
(一)组织指挥提能升级 | 1.组织机构 | (1)乡镇(街道、园区)党政主要负责人是防汛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应急消防管理站的副书记或常务副镇长具体分管防汛防台工作。 | 1.落实防汛防台行政首长负责制和岗位责任制,明确管委会主任是防汛第一责任人、应消站分管领导是分管负责人; 2.结合实际,明确班子成员职责清单、职能站所职责分工; | 党政办 应消站 | 4月 |
(2)乡镇(街道、园区)应急消防管理站承担防汛防台统筹协调工作,明确专人负责。 | 1.明确应消站防汛工作职责和防汛联络员; | 应消站 | 4月 |
(3)村(社区)建立村级主要负责人为组长、村(两委)干部和驻村干部为成员的应急工作组。 | 1.明确村书记、村干部、驻村干部等组成的应急工作组和监测预警、人员转移、抢险救援、后勤保障应急工作小组; | 村(社区) | 4月 |
(4)村(社区)防汛职责按规定融入“141”基层治理体系网格,针对专业性强、基层网格员难以承担的防汛职责,在行业部门指导下,由乡镇(街道、园区)组织村(社区)补充落实巡查、预警等责任人。 | 1.明确乡、村全科网格员防汛相关职责; | 综治办 应消站 | 4月 |
2.根据辖区实际,补充设置村(社区)水利工程巡查员、山洪预警员、地灾群测群防员、避灾场所管理员、危房联络员等责任人网格责任人; | 农村办 规划建设办 国土所 村(社区) |
2.工作机制 | (5)汛前,乡镇(街道、园区)健全完善应急指挥机制,明确综合协调、监测预警、人员转移、联合救援、联合保障等工作组职责和工作流程,应急响应期间高效运行应急指挥机制,有效承接县级“1833”联合指挥体系任务要求。 | 1.制定《长兴太湖图影旅游度假区应急指挥机制》,明确应急工作组组成职责和应急响应工作流程等内容; | 应消站 | 4月 |
(6)村(社区)明确监测预警、人员转移、抢险救援等应急工作小组分工,协助乡镇(街道、园区)做好防汛防台和抢险救灾工作。 | 1.明确监测预警、人员转移、抢险救援、后勤保障应急工作小组组成和职责; | 村(社区) | 4月 |
3.责任落实 | (7)乡镇(街道、园区)、村(社区)汛前明确“县包乡、乡包村、村包户到人”包保责任人。 | 1.汛前汇总上报“乡包村、村包户到人”包保责任人至县防指办,乡、村正式公布“县包乡、乡包村、村包户到人”包保责任人。 | 党政办 应消站 村(社区) | 4月 |
(8)乡镇(街道、园区)明确乡级防汛责任人并落实责任告知。乡级防汛责任人熟悉预案,了解辖区主要风险,掌握队伍、物资等应急资源。 | 1.发放防汛责任人职责明白卡至各责任人,签字确认; 2.将乡、村两级防汛责任人、网格责任人动态更新录入至基层防汛系统; | 应消站 村(社区) | 4月 |
(9)村(社区)防汛责任人熟悉“246”等职责。 注:“2”指掌握“卫星电话”和“挖机”,村级防汛责任人要会使用卫星电话,掌握挖机等大型抢险装备资源;“4”指做到“四讲一会”,村级防汛责任人能讲清本村风险点位和责任体系、能讲清自身职责任务、能讲清预案方案关键要素、能讲清历史灾情险情、会操作使用应急通讯、照明、救援等装备设备;“6”指反馈“六问六答”抽查,村级防汛责任人及时反馈上级“六问六答”抽查。 | 1.村级防汛责任人熟悉了解“246”等职责; 2.汛期开展村级防汛责任人“246”等职责抽查; | 应消站 村(社区) | 4月 |
4.平台应用 | (10)乡镇(街道、园区)有关负责人和应急消防管理站等工作人员熟练使用“1833”联合指挥系统(乡镇版),有条件的补充开发具有地方特色的功能模块。 | 1.熟练使用“1833”联合指挥系统(乡镇版); | 应消站 | 5月完成并全面运行 |
(11)应急响应期间,乡镇(街道、园区)、村(社区)防汛责任人依托数字化平台,提高组织指挥、人员转移、巡查排险、抢险救援、信息上报等工作效率。 | 1.应急响应期间,度假区、村两级防汛责任人使用相关数字化平台开展工作; | 应消站 村(社区) | 5月完成并全面运行 |
(二)风险防控提能升级 | 5.风险管理 | (12)乡镇(街道、园区)建立辖区“八个重点领域”风险清单,应急消防管理站组织动态更新。 | 1.各业务条线主动对接上级行业部门,提供“八个重点领域”风险清单; 2.应消站牵头协调,督促动态更新。 | 各职能站所 | 5月完成并动态更新 |
(13)在行业部门指导下,乡镇(街道、园区)编制高风险区和隐患点“一点一策”,并规范设置风险警示标识标牌。 | 1.相关站所编制高风险区和隐患点“一点一策”方案,维护辖区风险区警示标识标牌; | 各职能站所 | 5月 |
(14)村(社区)掌握辖区风险底数,主动报告风险变化情况,落实风险管控措施。 | 1.主动上报风险变化情况,清楚掌握各类风险管控措施; | 村(社区) | 5月完成并动态更新 |
6.隐患排查 | (15)乡镇(街道、园区)建立日常巡查和应急排查制度,按照县防指组织行业部门编制的隐患排查“一本通”组织开展巡查排查。 | 1.制定《长兴太湖图影旅游度假区日常巡查和应急排查制度》; 3.按照《隐患排查“一本通”》开展巡查排查; | 应消站 村(社区) | 4月完成并持续 |
(16)乡镇(街道、园区)应急消防管理站统筹各业务条线,动态建立隐患排查“三张清单”,明确整改主体责任、措施、时限,将隐患排查整改情况录入基层防汛系统。 | 1.各业务条线分别提供隐患排查“三张清单”至应消站,应消站牵头组织动态更新; 2.应消站及时将排查隐患和整改情况录入基层防汛系统,提供系统截图; | 各职能站所 | 4月完成并持续 |
(17)村(社区)按照巡查排查制度开展隐患排查,落实整改,及时上报。 | 1.按照巡查排查制度开展隐患日常巡查和应急排查,落实隐患整改措施; | 村(社区) | 4月完成并持续 |
7.人员转移 | (18)在行业部门指导下,乡镇(街道、园区)定期开展风险区受影响人员排摸复核,编制人员梯次转移方案,包括人员转移清单、极端情况下扩面转移清单和重点人群(孤寡老人、残障人员、困境儿童等)“一户一策”。 | 1.各业务条线定期开展风险区受影响人员排摸复核,分别提供受影响人员清单(含重点人群)至应消站; | 各职能站所 | 5月 |
(19)县级有1个可安置500人以上的避灾安置场所,乡镇(街道、园区)组织村(社区)设置紧急避险点。做好避灾安置场所救灾物资的仓储、使用、回收和处置管理。 | 1.统筹推进村(社区)设置避灾安置场所建设; 2.指导避灾安置场所长效管理,做好物资补充更新。 | 应消站 | 7月完成建设 |
(20)村(社区)掌握辖区受影响人员底数,熟悉人员转移方案,协助落实人员避险转移安置和避灾安置场所管理。 | 1.熟悉掌握辖区受影响人员清单和人员转移方案,协助人员转移安置和避灾场所管理; | 村(社区) | 6月 |
(三)预警响应提能升级 | 8.预案方案 | (21)乡镇(街道、园区)定期修订乡级防汛防台应急预案,编制更新乡级防汛防台工作手册和指挥要素图。 | 1.修订《长兴太湖图影旅游度假区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完成后报县防指办申请批复,批复通过后正式发文实施; 2.编制《长兴太湖图影旅游度假区防汛防台工作手册》; 3.编制更新长兴太湖图影旅游度假区防汛防台指挥要素图。 | 应消站 相关职能站所 | 5月 |
(22)乡镇(街道、园区)每年组织1次以险情先期处置、人员转移避灾、群众自救互救为主要内容的防汛应急演练。 | 1.组织1场防汛应急演练; | 各职能站所 村(社区) | 6月 |
(23)乡镇(街道、园区)组织村(社区)汛前更新村级防汛防台形势图,并在村(社区)醒目位置公布。 | 1.组织村(社区)更新村级防汛防台形势图,在室外醒目位置公布; | 应消站 村(社区) | 4月 |
(24)村(社区)每年组织1次以人员转移避灾为主要内容的防汛桌面推演或现场演练。 | 1.有风险区的村(社区)组织1次以人员转移避险为主要内容的应急演练或桌面推演; | 村(社区) | 6月 |
9.监测预警 | (25)乡镇(街道、园区)应急消防管理站共享行业部门监测预报预警信息;共享公安、应急、水利、气象、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等部门视频资源,鼓励增加高空瞭望监控设施。 | 1.各业务条线接收上级行业部门监测预报预警信息,及时转发到工作群; 2.汇集各业务条线视频资源,实现在线监测; | 各职能站所 | 6月 |
(26)乡镇(街道、园区)建立防汛责任人、高风险区受影响人员两张预警对象清单,健全预警信息分级分类传递机制,明确在不同预警等级下的预警责任人、预警对象、传递方式、时限要求。 | 1.建立辖区防汛责任人、高风险区受影响人员两张预警对象清单; 2.制定《长兴太湖图影旅游度假区预警信息分级分类传递机制》; | 应消站 相关职能站所 村(社区) | 5月 |
(27)乡镇(街道、园区)参照“135”预警叫应,建立直达村(社区)的高等级预警叫应叫醒机制,明确叫应对象、叫应内容、反馈要求;鼓励应用数字化平台、人工智能等信息科技技术实施叫应叫醒;有条件的实现监测预警信息通过应急广播自动发布。 | 1.建立《长兴太湖图影旅游度假区高等级预警叫应叫醒机制》; 2.通过多渠道媒介实施叫应叫醒; 3.通过应急广播发布监测预警信息; | 应消站 相关职能站所 村(社区) | 5月 |
(28)村(社区)共享监测预警信息,建立浙政钉、微信群等信息传递渠道,紧急情况下通过手摇报警器、铜锣等方式传递到户到人。 | 1.接收上级监测预警信息,通过各种渠道及时传递到户到人; | 村(社区) | 6月 |
10.自主响应 | (29)乡镇(街道、园区)建立健全乡村预警响应联动工作机制,优化调整为Ⅲ级、Ⅱ级、Ⅰ级响应,细化启动流程,遇短临强降雨等突发情况可通过浙政钉、微信群等快速自主启动应急响应。 | 1.制定《长兴太湖图影旅游度假区预警响应联动工作机制》; 2.结合辖区实际自主启动应急响应; | 应消站 相关职能站所 | 5月 |
(30)村(社区)明确准备转移(Ⅱ级)和立即转移(Ⅰ级)两个阶段应对措施;群众转移时做到“5要带、4必走、3不回”。 注:“5要带”指准备转移时,手机、身份证、药品、贵重物品、换洗衣服要带好;“4必走”是指收到立即转移指令信息必走、干部上门动员转移必走、接到电话必走、听到警报声必走;“3不回”是指没有接到返回通知不返回、房屋没有经过巡查确保安全不返回、特殊群体没有落实管护不返回。 | 1.按照2个阶段应对措施做好准备转移(Ⅱ级)和立即转移(Ⅰ级)相关工作; 2.做好群众转移安全管控工作; | 村(社区) | 5月 |
(四)抢险救援提能升级 | 11.抢险队伍 | (31)乡镇(街道、园区)建立由应急消防管理站统筹的救援指挥协调机制,动态掌握队伍、装备、物资等应急资源,按照“一场景一预案一打法”要求编制救援行动方案。 | 1.负责度假区综合应急救援队日常管理; 2.制定度假区综合救援队队伍、装备动态编组方案; | 应消站 专职队 | 5月 |
(32)乡镇(街道、园区)综合应急救援队配备个人安全防护装备,汛前开展1次装备点检、人员整组,以及不少于1周的专业训练,汛期重点围绕“学理论、练指挥、练协同、练技能、练作风”每月开展2次防汛专项训练。 | 1.建立队伍管理制度; | 应消站 专职队 | 4月 |
(33)村(社区)应急突击队汛期每月开展1次装备操作、险情处置等防汛训练。 | 1.度假区综合应急救援队配备个人安全防护装备; 2.汛前开展1次装备点检、人员整组,以及不少于1周的专业训练; 3.汛期每月开展2次防汛专项训练。 | 应消站 专职队 | 6月 |
(34)鼓励乡镇(街道、园区)建立相邻乡度假区互帮互救机制,与社会应急力量签订救援协议。 | 1.制定《相邻乡镇(街道)互帮互救机制》(或签订互帮互救协议); 2.与社会应急力量签订救援协议; | 应消站 专职队 | 6月 |
12.物资装备 | (35)乡镇(街道、园区)按照《浙江省应急物资储备参考标准(试行)》要求和辖区实际储备应急物资、抢险救援装备并做好管理维护,多灾易灾乡度假区(街道、园区)卫星电话配套组件、无人机、应急照明灯组全覆盖。 | 1.按照标准储备应急物资和卫星电话配套组件、无人机、应急照明灯组等抢险救援装备; 2.定期开展应急物资、抢险救援装备维护保养; | 应消站 专职队 | 6月 |
(36)多灾易灾村(社区)在“三大件”“四小件”全覆盖基础上,掌握挖机等大型抢险机械资源;村(社区)汛期卫星电话抽查回拨率100%。 注:“三大件”指卫星电话、发电机、排水泵;“四小件”是指“头盔、电筒、雨衣雨鞋、救生衣”。 | 1.按照标准储备应急物资,多灾易灾的掌握挖机等大型抢险机械资源; 2.加强卫星电话管理,汛期及时使用卫星电话回复; | 应消站 村(社区) | 5月 |
(五)运行保障提能升级 | 14.宣传培训 | (37)乡镇(街道、园区)制定宣传培训方案,定期组织开展防汛责任人、风险区群众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和自救互救应知应会宣传;组织开展基层防汛责任人岗位培训,落实新任基层防汛责任人“防汛第一课”。 | 1.制定2025年度宣传培训方案; 2.组织度假区村两级防汛责任人、风险区群众开展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和应知应会宣传活动; 3.组织度假区村两级防汛责任人(特别是新任防汛责任人)开展岗位培训; | 应消站 相关职能站所 | 6月 |
(38)村(社区)配合开展防汛防台宣传,将宣传册、明白卡等宣传资料发放到户到人,鼓励将防汛防台宣传纳入“村规民约”。 | 1.配合开展防汛防台宣传活动; | 村(社区) | 6月 |
15.激励机制 | (39)乡镇(街道、园区)防汛防台经费纳入乡度假区财政预算,落实防汛网格责任人报酬和抢险救援人员工伤、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资金。 | 1.将防汛防台经费纳入2025年度财政预算; 2.为抢险救援人员购买工伤和人身意外保险。 3.定期支付网格责任人工作报酬; | 党政办 应消站 | 6月 |
(40)对发现重大隐患、提前转移人员避免伤亡、避免重大财产损失等表现突出的集体、个人予以褒扬和激励。 | 1.收集成功避险避灾典型案例报县防指办; 2.对表现突出的集体、个人予以褒扬和激励。 | 党政办 应消站 村(社区) | 10月 |
二、实战应用 |
(一)防范应对短临强降雨(山洪地质灾害) (一)防范应对短临强降雨(山洪地质灾害) | 1.监测预警 | 乡镇(街道、园区)值班人员密切关注监测预警信息,收到暴雨、地质灾害、小流域山洪等预警信息后,及时按照预案通知乡镇(街道、园区)条线负责人、村(社区)主要负责人和网格员,并报告乡镇(街道、园区)有关负责人。村(社区)收到预警信息后,及时通知村级防汛责任人和受影响群众。 | 1.值班人员密切关注监测预警信息,及时转发各类监测预警信息到工作群; 2.通过工作群、手机等方式及时通知相关责任人,并报告乡镇领导及有关职能站所负责人; | 职能站所 | 短临强降雨期间 |
3.村(社区)有关责任人及时通过工作群、电话等方式将监测预警信息告知村级防汛责任人和可能受影响群众。 | 村(社区) |
2.叫应叫醒 | 暴雨、地质灾害、小流域山洪橙色预警时,乡镇长(管委会主任)、分管应急消防管理站的副书记或常务副主任中有一人坐镇指挥;暴雨、地质灾害、小流域山洪红色预警时,乡镇(街道、园区)党政主要负责人中有一人坐镇指挥。发布暴雨、地质灾害、小流域山洪橙色以上预警时,乡镇(街道、园区)值班人员叫应受影响村(社区)主要负责人,督促进岗履职。 | 1.乡镇有关领导坐镇指挥; 2.乡镇值班人员通过工作群、电话等方式叫应受影响村(社区)主要负责人; | 度假区领导 职能站所 | 短临强降雨期间 |
3.受影响村(社区)主要负责人接收叫应,部署短临强降雨防御工作; | 村(社区) |
3.快速响应 | 乡镇(街道、园区)有关负责人以预报预警为令,遇暴雨黄色、橙色、红色预警时,结合实际启动Ⅲ级、Ⅱ级、Ⅰ级应急响应,激活应急指挥机制。收到暴雨预警后,村(社区)组织防汛责任人开展小流域山洪、地质灾害、城镇易涝点、危旧房等风险区域巡查排查,随时做好人员转移、内涝防范等管控措施;村(社区)负责人随身携带卫星电话。 | 1.乡镇有关领导快速启动防汛应急响应,部署应急响应措施; | 度假区领导 职能站所 | 短临强降雨期间 |
2.村(社区)防汛责任人开展风险区域巡查排查,做好准备转移等准备工作; 3.村(社区)有关负责人随身携带卫星电话,及时回拨反馈辖区情况; | 村(社区) |
4.转移避险 | 乡镇(街道、园区)、村(社区)根据水利、自然资源等行业部门发布的人员转移预警信息和现场实况,或县级防指人员转移指令,按照“风险隐患点强降雨时必须转移、风险隐患点发生异常险情时必须转移、风险隐患点险情不能准确判断时必须转移”要求,及时自主组织风险区受影响人员转移避险,紧急情况下实施“就近就高”避险。 | 1.及时通知村(社区)开展人员转移,汇总辖区人员转移情况; | 度假区领导 职能站所 | 短临强降雨期间 |
2.村(社区)开展人员转移安置,上报人员转移情况; | 村(社区) |
5.安全返回 | 预警信号解除,乡镇(街道)、村(社区)确认住房、周边环境安全,组织已转移人员安全有序返回。 | 1.指导通知村(社区)开展已转移人员返回,汇总人员返回情况; | 职能站所 | 短临强降雨期间 |
2.村(社区)开展已转移人员安全返回,上报人员返回情况; | 村(社区) |
(二)防范应对台风 | 1.进岗履职 | 乡镇(街道、园区)激活应急指挥机制,启用相应工作组。Ⅲ级响应启动时,乡镇(街道、园区)分管负责人坐度假区指挥;Ⅱ级、Ⅰ级响应启动时,乡度假区(街道、园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坐镇指挥,包保责任人下沉到村。村(社区)防汛责任人、各类网格员进岗履职。 | 1.乡镇启动防台风应急响应; 2.乡镇有关领导坐度假区指挥; 3.乡镇包保责任人下沉到村,指导台风防御工作; | 度假区领导 职能站所 | 台风期间 |
4.村(社区)防汛责任人进岗、各类网格员开展巡查。 | 村(社区) |
2.动员部署 | Ⅱ级响应启动时,乡镇(街道、园区)党政主要负责人组织召开防台工作部署会,会商研判灾害风险,全面动员部署,督促各村(社区)、基层站所全面落实防台各项工作举措。 | 1.乡镇党政主要领导组织召开防台工作部署会; | 度假区领导 | 台风期间 |
3.进驻前置 | Ⅲ级响应启动时,乡镇(街道、园区)、村(社区)做好“三大件”“四小件”调试使用等准备,挖机等大型抢险装备再确认。Ⅱ级、Ⅰ级响应启动时,乡、村两级抢险救援队伍和社会力量备勤待命,必要时提前预置重点影响区域。 | 1.乡镇做好本级应急物资、抢险救援设备调试; 2.乡镇(街道)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备勤待命; | 应消站 专职队 | 台风期间 |
3.村(社区)做好本级应急物资、抢险救援设备调试; 4.村(社区)应急突击队备勤待命; | 村(社区) |
4.风险管控 | 乡镇(街道、园区)、村(社区)按照工作方案和“三张单”要求,滚动开展八个重点领域风险隐患临灾排查,立查立改隐患,难以整改的及时落实临时管控措施。重要堤防沿线乡度假区(街道、园区)做好缺口封堵、薄弱堤段加固以及人员撤离、船只回港避风等工作。 | 1.滚动开展重点领域风险隐患排查,落实整改措施; 2.统筹做好缺口封堵、薄弱堤段加固以及人员撤离、船只回港避风等工作; | 应消站 职能站所 | 台风期间 |
3.村(社区)滚动开展重点领域风险隐患排查,落实整改措施; | 村(社区) |
5.人员转移 | Ⅲ级响应启动后,乡镇(街道、园区)、村(社区)提前转移高风险区内受影响人员;Ⅱ级、Ⅰ级响应启动后,按照“三必须”和“6个100%”要求全面转移风险区受影响人员,视情组织扩面转移。乡度假区(街道、园区)、村(社区)做好人员转移全过程管理,落实基层干部和转移群众“同吃、同住、同转移”。 注:“三必须”指风险隐患点强降雨时必须转移、风险隐患点发生异常险情时必须转移、风险隐患点险情不能准确判断时必须转移。 | 1.通知村(社区)提前转移高风险区受影响人员,汇总辖区人员转移情况; 2.通知村(社区)全面转移风险区受影响人员,汇总辖区人员转移情况; 3.通知村(社区)扩面转移高风险区受影响人员,汇总辖区人员转移情况; | 应消站 职能站所 | 台风期间 |
4.村(社区)提前转移高风险区受影响人员,上报人员转移情况; 5.村(社区)全面转移风险区受影响人员,上报人员转移情况; 6.村(社区)扩面转移高风险区受影响人员,上报人员转移情况; | 村(社区) |
6.五停落实 | 根据县防指和行业部门发布的“五停”指令和辖区灾害风险,乡镇(街道、园区)、村(社区)配合落实道路封控、景区关停等应急管控措施,做好各项应急保障,视情自主落实其他“五停”措施。 | 1.乡镇(街道)组织落实辖区“五停”措施; | 各职能站所 | 台风期间 |
2.村(社区)落实辖区“五停”措施; | 村(社区) |
7.全时值守 | 风雨影响重点时段,乡镇(街道、园区)应急工作组24小时运转,随时掌握防台动态信息,紧盯雷达云图、雨水情,开展“六问六答”抽查,督促防汛责任人履职到位。村(社区)落实醒夜值守,相关责任人必须随身携带卫星电话,遇到突发情况及时报告乡镇(街道、园区)。 | 1.乡镇(街道)应急工作组24小时运转,汇总上报防汛防台动态信息,接收传递水雨情,开展“六问”抽查; | 各职能站所 | 台风期间 |
2.村(社区)执行醒夜值班,值班人员随身携带卫星电话,遇突发情况及时报告; | 村(社区) |
8.抢险救援 | 发生险情或险情征兆、“五断”极端情况,乡镇(街道、园区)立即启动抢险救援行动方案,协助调度辖区抢险救援力量、大型装备等资源,快速恢复应急指挥通信,组织开展人员疏散、临时安全管控等先期处置,防止次生灾害扩大,必要时申请县级增援。 | 1.执行抢险救援行动方案; 2.组织落实各领域险情的先期处置措施; | 应消站 各职能站所 | 台风期间 |
3.村(社区)做好险情先期处置措施; | 村(社区) |
9.安全返回 | 接到县防指关于人员安全返回的相关指令后,乡镇(街道、园区)、村(社区)在水利、自然资源、建设等部门指导下,评估确认住房、周边环境安全,组织已转移人员有序返回,人员返回情况及时上报。 | 1.各业务条线在上级部门指导下,确认住房、周边环境安全后,通知村(社区)组织人员返回,汇总上报人员返回; | 各职能站所 | 台风期间 |
2.村(社区)在上级指导下,确认住房、周边环境和海域安全后,做好已转移人员返回,船舶有序出港,上报人员返回、船舶出港情况; | 村(社区) |
10.信息报送 | 乡镇(街道、园区)按照应急响应等级,向县防指动态报送信息。村(社区)在灾害发生后1小时内将本地灾情上报,乡镇(街道、园区)在接到灾情后30分钟内上报县防指。发生较大以上灾害,村(社区)在灾害发生后30分钟内上报,乡镇(街道、园区)在接到灾情后15分钟内口头报告、30分钟内书面报告至县防指。 | 1.各业务条线严格按要求上报防汛防台动态和灾情信息; | 各职能站所 | 台风期间 |
2.村(社区)严格按要求上报防汛防台动态和灾情信息; | 村(社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