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773129607/2023-00032 | 发文时间: | 2023-01-1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文件编号: | 发布机构: | 长兴县减灾委员会 |
关于做好强寒潮防范应对工作的通知
县气象台1月13日10时10分发布寒潮蓝色预警信号:预计强寒潮将于明天下午开始影响我县,13-15日过程降温幅度可达12~14℃,偏北风逐渐增大至5~6级,阵风7级。15日阴有小雨夹雪或小雪,山区有雪,16至18日最低气温-2到-4℃,山区-5到-7℃。为做好当前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天气的防范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责任落实到位。本轮强冷空气过程降温幅度大、最低气温低,可能会对交通运输、城市运行、生产生活等方面带来不利影响。各乡镇(街道、园区)和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低温冰冻天气可能引起的自然灾害事件和安全事故以及对工农业生产带来的影响,要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密切关注低温冰冻及大风天气带来的变化和影响,研判风险隐患,落实有力措施,坚决避免低温冰冻灾害天气引发的各类次生灾害和取暖引发的一氧化碳中毒事故,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二、密切会商研判,确保监测预警到位。气象部门要加密监测频次,及时发布强降雨、寒潮、低温、霜冻等灾害性天气的监测、预报和预警信息。应急、公安、自然资源、建设、交通、水利、农业农村、文广旅体等部门要加强与气象部门协同联动和信息共享,及时研究落实针对性防范措施。要充分利用电视、互联网、电子显示屏、应急广播、手机短信等多种途径,发布预警信息和灾害风险提示,广泛宣传防灾减灾知识和避险自救互救技能,提醒各有关单位和社会公众及时采取防范应对措施。
三、强化巡查检查,确保隐患排查到位。根据《关于做好元旦、春节期间专项隐患排查行动的通知》(长平安办〔2022〕13号),深化“两个排查见底”行动,全力排查出租房、临时工棚、家庭作坊、企业员工宿舍(传达室)、老旧小区、农村自建房等重点场所,重点排查烧木炭和煤炉等易引发一氧化碳中毒的隐患,并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高社会公众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要切实做好安全生产领域工作,严格落实在建工地、交通客运、危化企业、旅游等安全工作措施,特别是加强对临山、临水、临崖等地段管控;加强对工矿商贸企业、群租房、人员密集场所、老旧小区、临时工棚、农业大棚的安全管理,规范用火、用电,确保安全无事故。
四、加强重点防范,确保措施精准到位。要紧盯道路交通、民生保障、生产生活等重点领域安全,严格落实各项管控措施,严防极端天气下各类灾害事件和安全事故发生。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要充分考虑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对交通运输的影响,备好防滑物料和抢险队伍,加强交通秩序管理,确保道路安全畅通;建设、水利、城投部门要落实供水管网和消防栓的防冻措施,积极做好供水设施的保养维护工作,确保供水安全稳定;供水、供电、通信等部门要加强城乡基础设施的安全检查和故障抢修准备,确保供电、供气、供水、通讯设备正常运转;供电部门要加强供电线路的安全检查,提前做好可能会影响供电线路的树木等清理工作;民政部门要做好敬老院的安全检查,妥善做好城乡特殊群体、孤寡老人、流浪乞讨人员等困难群众的御寒保暖工作;农业农村部门要及早做好农作物的防寒防冻工作和农家乐管理;应急部门要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矿山等高危行业的监督指导,落实防冻措施和生产安全防范措施;公安、建设部门要加强对出租房、临时工棚等重点领域的排查检查,严防炭火取暖引发的一氧化碳中毒事件,确保人身安全;教育部门要持续开展“大手牵小手”宣传活动,加强道路交通、用电用气用煤、防煤气中毒、防火、防冰冻灾害等安全教育;融媒体部门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介,发布气象灾害、应急常识等服务信息,加大对公众的宣传力度。其它各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各项防范和应对工作。
五、严格值班值守,确保应对处突到位。各乡镇(街道、园区)、部门要加强应急值守和信息报告工作,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提前制定应对方案,一旦发生突发事件,确保应急处置工作高效运转。要全面落实应急物资和装备,在低温冰冻灾害天气来临之前,再次检查物资、装备、队伍和通讯设备等各项保障工作准备情况,特别是要落实好防冻防滑物料和除冰设施设备,必要时在重点地段进行提前预置,统筹做好物资调拨发放等工作,确保一旦有突发情况,迅速投入抗灾救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