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执法监督
索引号:   002571157/2024-00010 发文时间:   2024-01-2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县统计局
2023年长兴县统计局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2023年,长兴县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对标“富美长兴”建设和“六创六争”行动要求,认真履职尽责,主动服务发展大局,为全县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统计法治保障,着力营造全社会尊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现将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总结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

  1.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完善法治机制

  一是健全组织领导。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开展依法行政工作,明确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局领导班子定期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上级文件精神,研究部署我局法治建设具体工作,把法治建设和依法治统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全局性中心工作认真进行研究,形成推进依法行政的整体合力。二是制定工作目标。根据“八五”普法规划,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执法谁普法”原则,明确统计普法职责,压实普法工作责任,将普法宣传和普法学习渗透到统计工作的每一个环节。年初制定了“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方案,制定了普法责任工作清单和统计法治工作要点,明确了普法重点,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监督意见》作为重点宣传的内容。三是建立健全防惩责任体系。县委、县政府出台《进一步加强统计工作的十二条意见》,进一步规范全县统计工作,17个乡镇(街道、园区)和13个统计联席部门均已制定相关防惩制度,并签订防惩责任书。《2024年长兴县乡镇(街道、园区)统计工作考核办法》中加入严禁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相关内容,切实以长效机制为抓手,全力推进统计法治工作提质增效。

  2.加强学法普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一是加大对“关键少数”宣传教育。建立常态化学习防治统计造假上级精神的机制,县党委政府、县级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园区)党委政府全面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批示指示精神“再学习”,今年以来,利用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专项治理动员会等学习统计相关内容6次,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政治自觉、行动自觉。二是常态化落实《统计法》进党校制度。全县积极争创统计专业性干部分层分类培养省级试点,县统计局联合县委组织部通过统计主体班、业务精讲班、“业务大比武”“统计开放日”等多元载体,开展各类统计业务培训,指导各级领导干部真正做到将统计法律法规学、思、用贯通融合,知、信、行合一。三是加大对统计典型案件警示教育力度。积极邀请省市统计专家解读统计业务及《统计法》相关规定,在迎接省督工作布置会上通报国家统计局7起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在县政府业务培训会上以《以案释统》为主题专题讲解省督发现问题并开展防惩警示教育;对全县22个相关部门发放《统计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汇编》共53册。四是提升系统内部人员法治意识。局党组把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统计工作的重要位置,通过理论中心组学习、党组会议开展专题会议学习法律法规等相关内容,各专业条线利用统计业务培训会进行统计法律法规的学习,结合企业走访加强普法宣传。组织全局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县委依法治县办年度学法、用法考试,学法和考试一次性通过率均为100%。五是拓展普法宣传渠道。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颁布40周年,以第十四届“中国统计开放日”为契机,联合长兴传媒实地走访50家企业进行开展“主播来敲门”有奖问答,并在九汇城和万达广场开展集中宣传。制作微视频、创作书法作品各1件,上报市局6篇法治征文有5篇获奖,其中一篇获得国家局三等奖。     

  3.坚持依法行政,规范执法权力运行

一是加强统计执法力量。积极开展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强化统计执法队伍建设,目前县局有7人执有国家统计执法证(居全市最多),同时鼓励符合条件的优秀年轻干部积极报考,加强统计执法力量。支持统计执法人员积极参加省、市级及以上执法检查、专业核查及市级统计督察,今年共派出11人次,抽调1人参加省委巡视组统计专项监督检查,切实提高统计执法人员的能力和水平。二积极组织开展统计监督检查工作。有效运用统计一体化监督平台,各专业持续保持对预警企业的警觉度,对一级预警单位开展掌上核查69家,给予指导纠正。联合相关部门积极开展“双随机”执法检查,今年以来共执法检查66家,其中“双随机”检查65家,联合部门监管率、掌上执法率均达100%,立案查处1家,罚款0.22万元,检查结果信息、处罚信息及时进行公示。三是参加省局案卷评查。按规定出具执法文书,告知行政相对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及权利义务等内容,规范制作管理和保存行政执法案卷,保障执法全过程记录的效果,积极参与省局案卷评查,提升执法案卷质量。

4.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开展专项治理行动。

一是持续深化学习,深化思想认识。根据国家、省、市统计局专项治理方案要求,我局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开展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工作。结合迎接省级统计督察准备及专项治理召开会议3次。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治统计造假重要批示精神,并将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与专项治理行动结合起来、协同推进,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指标执法检查。二是发挥主体责任,推动行动落实。联合县纪委机关、县委组织部共同制定《长兴县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经局党组会研究印发《长兴县防治统计造假专项治理行动自查自纠工作方案》,成立统计造假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定期向上级呈报《关于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情况的报告》。三是围绕重点工作,保障数据质量。加强对企业统计数据的核查,确保企业数据不漏报、不虚报。专项治理行动开展以来,通过全面核查和对数据异常地区以及总量较大、波动异常、新增或变动的调查对象进行重点核查的方式,对我县619家企业(项目)进行核查,对在核实中发现问题及时指导企业自行修正数据;同时聚力审核五经普清查数据,各科室分行业、分专业审核行业编码、主要业务活动和相关指标,做好错误信息修改工作,夯实普查工作质量,切实提高数据质量。

  二、存在的问题

2023年,我局法治建设工作取得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定的短板,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统计整体执法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还需进一步增强;二是部分统计调查对象对统计工作支持配合程度不够,依法统计意识还不够强;三是统计基层基础建设仍然薄弱。各乡镇(街道、园区)统计人员素质不一,企业统计人员更换频繁、流动性较大,统计人员业务素质有待提高。四是普法宣传效果有待提升。 

三、2024年工作思路

  1.聚焦“关键少数”,筑牢防范意识。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做好领导干部法治宣传教育。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摆在首位,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广大党员干部的重要学习内容,抓好自学和集体交流研讨,持续推进“统计法进党校”活动,进一步增强党员领导干部依法统计意识,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切实将法治思想融入统计工作中,推进统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生态化。

  2.深化工作协同,凝聚监督合力。加强部门的沟通协调,将统计监督与其他监督有机贯通起来,强化协作配合,着力建立健全信息互通共享的协作工作机制,促进统计监督与纪检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审计监督等各类监督统筹衔接、贯通协同,不断增强监督合力,提高治理效能。

  3.优化执法队伍,提升能力水平。严格按照干部培训的要求,紧抓领导干部、行政执法人员教育,以干部培训教育以及党组中心组、“周一夜校”学习为契机,抓好干部的思想品质以及法律意识的教育。开展统计执法检查专题培训,积极选派人员参加省、市级及以上执法检查、专业核查及市级统计督察,进一步提升执法人员统计执法检查水平和违法案件查处能力。

  4.强化指导服务,夯实基层基础。深入开展统计调查对象法律法规宣传,充分利用统计业务培训会、统计年定报会等载体,通过解读统计法律法规知识、剖析统计违法典型案例等强化对统计调查对象的学习宣传。汇编简要统计法律法规宣传资料,利用数据核查、执法检查、走访调研等时机开展送法上门服务活动,增强企业单位负责人、统计人员对统计工作的支持和配合,确保真实、准确、及时、完整上报统计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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