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571501/2023-00271 | 发文时间: | 2023-05-1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文件编号: | 发布机构: | 市生态环境长兴分局 |
机构职能: | 各乡镇(街道、园区)环保所 办公地址:属地乡镇(街道、园区)。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和平镇环保所负责人:曹永中 煤山镇环保所负责人:阮宏杰 泗安镇环保所负责人:高和平 夹浦镇环保所负责人:王震华 李家巷镇环保所负责人:张鎏 洪桥镇环保所负责人:沈杰 开发区(太湖街道)环保所负责人:汪启明 画溪街道环保所负责人:胡玉仕 虹星桥镇环保所负责人:王国锋 林城镇环保所负责人:马凤良 小浦镇环保所负责人:沈奇铭 吕山乡环保所负责人:王华 水口乡环保所负责人:方红真 雉城街道环保所负责人:杨超 龙山街道环保所负责人:周德华 工作职责: 1.依法对辖区内单位和个人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排查各类环境安全隐患并督促整改到位; 2.负责做好辖区内污染企业排污申报登记工作,依法开征排污费; 3.负责做好辖区内发生的环境信访、投诉、举报事件的调查、处理、回复与反馈,维护环境权益与社会稳定; 4.协助做好A类和部分敏感B类项目环保“三同时”的跟踪检查及验收工作,负责做好其他项目的环保“三同时”的跟踪检查及验收工作; 9.负责辖区内实施限制生产、停产整治、限期治理并组织验收工作; 10.及时准确报送环境监察执法各种数据与信息; 11.完成局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
负责人姓名和职务: | |
公开电话: | 0572-6023835 |
投诉电话: | 0572-6201691 |
地址邮编: | 各乡镇(街道、园区)办事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