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571747/2023-00050 | 发文时间: | 2023-03-1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文件编号: | 发布机构: | 县司法局(县行政复议局) |
一、政策背景
《全国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方案(2021-2025年)》要求到2025年末,50%以上的规模养殖场实施养殖减抗行动。《2022年豆粕减量替代行动方案》要求采取综合措施,提升饲料利用效率,挖掘利用替代资源,进一步压减饲料中豆粕用量。《浙江省畜牧业高质量发展“十四五”规划》《关于加快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浙江省深化兽用抗菌药减量化和饲料环保化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5年)》(浙农专发〔2022〕46号)要求,到 2025年,生猪、肉鸡、蛋鸡等规模养殖场实现“两化”技术应用全覆盖。
二、出台目的
为切实加强兽用抗菌药综合治理,有效遏制动物源细菌耐药、整治兽药残留超标,全面提升畜禽绿色环保健康养殖水平,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夯实畜禽养殖投入品科学管控基础,有力维护畜牧业生产安全、动物源性食品安全、公共卫生安全和生物安全,以生猪、蛋鸡、肉鸡、羊等畜禽品种为重点,在推进“两化”试点三年行动(2020-2022年)的基础上,分层次、梯度式推进规模养殖场“两化”技术应用全覆盖,着力构建完善“两化”管理长效机制和绿色生态养殖新格局。
三、主要内容
共分总体要求、技术路径、宣传引导、进度安排等四个部分,明确了深化“两化”行动的总体思路、主要目标、实施要求等内容,并设定了“两化”评价细则、任务分配表等具体内容。主要有以下两方面:一是兽用抗菌药减量化。到2025年,实现规模养殖场兽用抗菌药减量化技术应用全覆盖,包括主体培训全覆盖、现场技术指导服务全覆盖、兽药采购记录全覆盖、“兽药规范使用”承诺全覆盖、线上自评全覆盖。建设省级兽用抗菌药减量化达标场22家,包括巩固减量化示范场建设成果1家、提升减量化试点场9家、扩面建设减量化达标场12家;单位动物产品用药量减少10%以上;我县养殖场获得部级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达标场”标识2家。二是饲料环保化。到2025年,实现规模猪场饲料环保化技术应用全覆盖,包括主体培训全覆盖、现场技术指导服务全覆盖、育肥猪饲料粗蛋白和铜锌含量摸底全覆盖、线上自评全覆盖。育肥猪饲料中粗蛋白和铜锌指标达到省《环保节约型猪配合饲料》团体标准的规模猪场达到4家,包括巩固环保化示范场建设成果1家、提升环保化试点场1家、扩面建设环保化养殖场2家。
四、实施时间
本通知自2023年2月28日起施行
五、解读机关
解读机关及电话:
长兴县农业农村局渔业畜牧科,0572-6033563
长兴县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站:0572-60234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