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府工作报告执行情况
索引号:   002571034/2025-00004 发文时间:   2025-01-1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县财政局(县国资办)
长兴县财政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24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市财政的支持指导下,长兴县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密围绕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重要部署开展具体工作。切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职责,扎实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将法治政府建设全面融入地方财政建设工作之中。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一)全面加强组织领导,扛牢法治建设主体责任

  一是强化政治理论学习与运用。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坚持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结合财政实际抓好贯彻落实。建立常态化学习机制,切实执行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法律、党内法规作为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必学内容,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示范引领作用。2024年以来,开办局党组专题学法座谈四次、组织新提拔县管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两次,在全局范围内形成遵守法律、坚守法律、运用法律的良好风气。

  二是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通过举办局领导班子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利用党组会轮流领学、推动各党支部专题学习、《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开展廉洁纪法教育活动等方式,推动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做到逐章逐条学、联系工作学。

  三是认真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单位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担任局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组长,对财政法治建设重点规划、重大问题研究、部署、协调。领导班子成员认真落实“一岗双责”,推动法治工作与财政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充分发挥“关键少数”的示范作用。

(二)着力提升执法水平,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梳理形成《长兴县2024年度县级部门联合随机抽查计划》,细化目标任务,明确责任分工,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执法台账和法律文书管理,确保所有行政执法行为有据可查;做好执法事前、事中、事后信息公开,按照“双公示”及信用信息归集共享要求,及时向社会公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执法信息;强化法制审核,坚持实施法律顾问制度,协助处理政府采购投诉事宜、提供日常法律咨询等,切实提升依法行政水平。认真做好行政复议、诉讼工作,支持和配合行政复议机构和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全年收到被行政复议案件1宗。

 二是持续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借助周一夜校、主题党日活动、全省公务员学法用法直播培训、“浙里干部之家”等集中学习活动,组织全局重点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党风廉政主题教育等内容。同时以考促学,组织全体干部参加线上学法用法考试活动,进一步提高我局行政执法人员专业水平和服务能力。多次组织行政执法业务骨干参加省厅、市局组织举办的财政法制工作培训班,提升财政系统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水平。保障行政执法人员库动态更新管理,持有行政执法证的工作人员全部纳入统一管理,根据行政执法业务情况统筹调配使用。动态管理行政执法证,对到期的行政执法证及时进行换发,做好换证及证件回收注销工作,严格做到持证上岗,亮证执法。

  三是充分发挥执法监督积极作用。发挥财政监督贯通融合功效,更新出台《长兴县财政局内部控制基本制度》等文件,进一步巩固行政事业单位内控制度建设成果。此外,跟进财政监督专项工作进度,以“日常监管+专项检查”多形式开展财会监督工作,制定《长兴县财政局2024年财会监督工作计划》,已完成对6家行政事业单位,1家会计代理记账机构,1家国有企业,1家私有企业的会计信息质量重点检查和督导,查处违规金额748.27万元。此外,开展大学生就创补贴专项资金的重点检查,规范专项资金2000余万,清退资金114万,实现监督体系更好融入治理体系,进而转化为显著的治理效能。

(三)深入推进制度建设,不断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全面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严格履行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动态管理,做到日常监管和定期清理相结合。跟进法律法规调整,本年度完成单位全部权力事项及自由裁量基准清单的梳理整合及公示工作。制定《长兴县财政局关于建立完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机制的通知》,明确起草涉及经营者经济活动的规范性文件以及具体政策措施的相应规范流程。

  二是完善财政政策文件管理。健全动态清理机制,系统化管理规范性文件,确保财政政策文件依法有效实施。2024年度共废止文件4件,宣布失效4件,全力保障政策衔接度和一致性,有效规范财政制度管理体系。

(四)积极开展法治宣传,全力营造浓厚法治环境氛围

  一是以制度建设为抓手,深入实施财政“八五”普法规划,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始终把握以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普法工作的头等大事,深度结合财政工作特色,依据《长兴县财政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科学制定长兴县财政局2024年度法治宣传教育计划,依照普法责任清单逐步推进各项普法宣传工作,实现财政普法的长期化、经常化、系统化。

  二是抓牢法治建设基本动作要求,多次组织学习《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努力推动财政各项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三是推进财政机关学法常态化,结合财政青年学习平台、读书会等多种形式开展“宪法宣传月”等活动;同时重视学习活动闭环管理,进一步提高全局干部职工对学法用法的重视度,2024年全局学法普法考试参加率达100%,考核结果90分以上优秀率达100%,干部职工法治素养显著提高。

  四是充分结合财政日常工作,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要求。2024年结合政府采购专题培训活动,面向全县政府采购单位、中介代理机构就政府采购领域内高风险点问题开展针对性的普法培训宣传,将普法深植于专项业务工作之中。

(五)切实履行财政职能,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是 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认真贯彻《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进一步深入实施《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持续跟进“无证明化”行动、告知承诺制等各项改革要求,真正实现行政许可、公共服务可办易办。政府采购领域持续推进创新,聚焦关键环节,打通管理堵点,同时及时总结经验做法,上报的《深化政府采购增值服务 保障市场主体平等参与最有感》案例成功入选全省2024年第一批营商环境“微改革”案例。此外,通过跨部门综合监管,整合监管资源,减少进企扰企,强化政策衔接和数据共享,充分发挥协同作用,形成监管执法合力,全面打造财政营商环境的法治化品牌。

  二是着力整顿政府采购领域。严格执行《政府采购领域“整顿市场秩序、建设法规体系、促进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针对政府采购领域反映突出的采购人设置差别歧视条款、代理机构乱收费、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供应商围标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开展重点整治,发现问题严肃查处。本年度共计开展了“政府采购“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2024年食堂食材/教学设备/教学家具三类品目政府采购项目专项检查”、配合县委巡察组开展“招标领域专项巡察整改”等3项专项整治工作,共发现问题15项,共计下发代理机构和采购人监督意见书4份,责令相关单位限期改正,对县内政府采购市场整治形成有效震慑。

持续加强常态化执法监管,持续推进采购文件随机检查、质疑答复前置指导服务、采购单位和代理机构业务抽查等方式动态管理、日常监督和定期考核等监管方式,抓准政府采购风险源头,落实《浙江省政府采购禁止行为清单指引(一)》,明确压实采购单位主任责任,进一步规范代理机构编制采购文件行为。全面提高代理机构队伍的职业规范和专业水平。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评价指标体系,协助采购人择优选择代理机构,提高采购工作质量。本年度共计对全县13家代理机构开展综合信用等级评定。

此外,仔细查摆漏洞,积极补漏补差。针对政府采购全过程、全链条、全周期监管存在的多方面瓶颈问题,通过“敏感词”检索、供应商股权信息智能穿透查验、评审专家线上能力培训实现问题“点上整改”。根据本地采购实践情况,制定印发《长兴县预算单位政府采购活动内部控制事项指引》(2024年版),建立健全不见面监管常态化机制、政府采购社会代理机构综合信用评价机制、跨行政区域主副场远程异地评审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监管工作的制度建设。此外,县财政局灵活应用各类系统数据,搭建特色监管平台,实现政府采购业务全流程电子化、政府采购数智云平台一体化和政府采购风险防范管理智能化,形成采购数据可追溯、可分析、可预警的数字化架构。

  三是严肃依法处理阳光热线工单和政府采购相关问题的举报、投诉。加大沟通调解力度,发挥监督职能,积极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减少行政争议。

  四是全面深化“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切实执行专项改革工作要求,紧密围绕《市县“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综合评价指标体系(2024年)》科学谋划全年行政执法工作,严格执行行政检查流程规范,做到亮码检查、规范操作,确保行政执法质效高水平高标准。同时加强执法队伍的内部建设,严格规范行政处罚实施,提升行政处罚效能,全面落实行政处罚告知规定,恪守行政处罚办案期限。

  五是“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走深走实。跟进“双随机、一公开”专项工作要求,加强后台数据把控,实现检查工作的通盘筹划、进度管控。2024年度,财政局联合人力社保局共计开展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检查4次,检查户数41户,实现监管事项年度认领率100%,检查覆盖率100%,掌上执法率100%,在“只进一次门”打造良好营商环境的同时实现监督检查的扩面提升。

  二、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思路
  2025年,县财政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决策部署,积极探索新思路新方法新路径,切实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应对风险的能力,在法治轨道上推进财政工作,助力构建浙江特色财政政策法规体系。

   (一)树牢法治观念,提升法治素养。深入学习和领会法治思想,提升政治觉悟,坚定树立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观念,持续完善党领导财政法治工作的体制,强化党员干部的法治意识,提升整体法治素养,积极推动法治政治建设。

 (二)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执法水平。持续加强行政执法专题培训,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健全行政执法案件内部审理、法制审核、公示等机制,切实提升行政执法的质量和效能。

   (三)积极应对行政争议。积极应对各类行政纠纷,依法依规,化解矛盾,提高结案率,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切实做好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开、行政和民事合同、群众来信来访答复等的法制审核,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利,防范行政复议和诉讼风险。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群众诉求无小事的理念,依法履行行政应诉职责,积极组织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做好应诉案件后续研究反馈。

   (四)落实普法责任,增强普法实效。全面履行普法责任,紧扣重点普法内容,把握法治宣传月、宪法宣传周等重大时间节点,充分利用各类法治文化阵地,创新完善普法形式,深入开展财政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宣传教育。组织上强调部门协同、跨部门联动,搭建全覆盖普法网络体系,拓宽普法影响面。形式上开展法治讲座、专题普法、法律知识竞赛等多样化活动,激发普法对象学法敬法的兴趣和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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