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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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51312143/2024-00016 发文时间:   2024-02-0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长兴县政府办公室
2023年长兴县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要求,由县政府办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长兴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zjcx.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长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科联系(地址:长兴县龙山街道广场路1号C座613办公室,电话:0572-6256677,邮编:313100)。

一、总体情况

2023年,长兴县政务公开工作在省政府办公厅和市政府办公室的指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结合本地实际,不断夯实政务公开工作基础,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形式,更好发挥政务公开促落实、强监管、优服务功能,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有效助力“富美长兴”建设。

(一)主动公开

2023年共公开行政规范性文件51件、其他文件271件、政府全体会议纪要1件、政府常务会议纪要15件、专题会议纪要1件。开展规范性文件排查及清理工作,县政府(含县政府办公室)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共268件、乡镇(街道)行政规范性文件107件,废止104件修改3件全年共编发4期《长兴县人民政府公报》,累计面向社会免费发放6300余册。

(二)依申请公开

积极受理、规范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全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153件,办结150件,结转3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结合编制完成的《长兴县主动公开及基层两化融合目录》,优化网站政务公开平台栏目设置、内容展现和系统功能,对内容重复、栏目冗余的情况进行调整不断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管理制度,严格信息发布审核程序,确保网站内容发布权威准确。

(四)平台建设

将原“长兴县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系统”进行优化升级,页面更加美观、操作更加智能、流程更加便捷、功能更加完善,与办公系统进行整合,解决原信创环境无法使用的问题全面推进基层政务新媒体规范化建设走深走实,提升全县政务新媒体运营水平,关停转移运营能力较弱微信公众号1个;在乡镇(街道、园区)建成15个基层政务公开专区。

(五)监督保障

加强对全县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协调、监督,对《长兴县政府信息公开发布机制》等八项制度进行优化调整。制定了《长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度长兴县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各单位年度目标绩效考核3月、6月分别召开政务公开座谈会和业务培训会。结合我县实际,围绕政务公开指南、公开形式、公开内容等方面在全县开展工作评议通知工作,加强社会监督。2023年未发生因政务公开而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51

110

27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21504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80315

行政强制

1223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5482.527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45

2

0

0

0

0

14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

0

0

0

0

0

6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0

1

0

0

0

0

4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2

0

0

0

0

0

2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3

0

0

0

0

0

3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0

0

0

0

0

0

4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2

0

0

0

0

0

2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4

0

0

0

0

0

4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37

1

0

0

0

0

38

(七)总计

148

2

0

0

0

0

15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3

0

0

0

0

0

3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2

1

0

0

3

2

0

0

1

3

1

0

0

0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发布政府信息不及时、不全面的现象仍然存在,发布的政府信息质量不高。二是政策解读的质量数量仍需提高,部分解读存在形式单一、内容简单、公众参与较少等问题。

改进措施:进一步优化完善《长兴县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科学合理设置考核事项。优化政务公开网站页面设置,动态调整主动公开目录,提升信息公开的实效性。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效果。加强政务信息的分类整理和精细化管理,确保信息的真实、准确和时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长兴县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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