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51312143/2021-00060 | 发文时间: | 2021-04-0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文件编号: | 长政发〔2021〕34号 | 发布机构: | 长兴县政府办公室 |
长兴县人民政府关于校车标牌发放的批复
长兴县教育局:
你局《关于要求批准新购校车标牌发放的请示》(长教〔2021〕8号)已收悉。现批复如下:
1.同意对8辆校车发放校车标牌;
2.请县教育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等有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共同做好校车标牌发放工作。
附件:8辆校车车牌号
长兴县人民政府
2021年4月1日
附件
8辆校车车牌号
浙E65952 浙E69889 浙E65798 浙E69635
浙E69017 浙E69375 浙E69819 浙E627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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