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51312143/2021-00059 | 发文时间: | 2021-03-3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文件编号: | 长政发〔2021〕33号 | 发布机构: | 长兴县政府办公室 |
长兴县人民政府关于命名第十八批县级农业龙头企业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2020年,全县广大涉农企业按照县委、县政府总体部署,不断开拓创新、发展壮大,涌现出一大批经营能力强、经济效益好、带动作用大的龙头企业,为推进全县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起到了积极的示范引领作用。经乡镇(街道、园区)推荐、县级各相关部门审核,决定授予长兴元素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等12家企业为第十八批县级农业龙头企业。
希望被命名的企业进一步做大做强,不断增强示范带动作用,为我县打造乡村振兴战略先行示范区作出更大贡献。
附:第十八批县级农业龙头企业名单
1.长兴元素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2.湖州融晟渔业科技有限公司
3.浙江汇合农副产品有限公司
4.长兴童伯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5.浙江圣莲苑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6.长兴荣丰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7.浙江天照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8.长兴水口顾渚叙坞岕紫笋茶场
9.长兴功勋花木有限公司
10.长兴希望田野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11.长兴绿屹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12.长兴久隆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长兴县人民政府
2021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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