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CAD电子文件光盘存储、归档与档案管理要求
第一部分:电子文件归档与档案管理
GB/T17678.1-1999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1999-02-26批准 1999-10-01实施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CAD生成的电子文件收集、积累、整理、鉴定、归档与档案管理的一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光盘存储CAD产生的电子文件及电子档案。将已归档的纸质文件、图纸输入光盘的情况不属本标准范围,但可参照本标准中的规定。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 7408--1994 数据元和交换格式 信息交换 日期和时间表示法(eqv ISO 8601:1988)
GB/T 8566--1995 信息技术 软件生存期过程
GB/T 8567--1988 计算机软件产品开发文件编制指南
GB/T 9385--1988 计算机软件需求说明编制指南
GB/T 9386--1988 计算机软件测试文件编制规范
GB/T 17678.2--1999 CAD电子文件光盘存储、归档与档案管理要求 第二部分:光盘信息组织结构
GB/T 17679--1999 CAD电子文件光盘存储归档一致性测试
GB/T 17825.1--1999 CAD文件管理 总则
GB/T 17825.2--1999 CAD文件管理 基本格式
GB/T 17825.3--1999 CAD文件管理 编号原则
GB/T 17825.4--1999 CAD文件管理 编制规则
GB/T 17825.5--1999 CAD文件管理 基本程序
GB/T 17825.6--1999 CAD文件管理 更改规则
GB/T 17825.7--1999 CAD文件管理 签属规则
GB/T 17825.8--1999 CAD文件管理 标准化审查
GB/T 17825.9--1999 CAD文件管理 完整性
GB/T 17825.10--1999 CAD文件管理 存储与维护
3 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 电子文件 electronic records
能被计算机系统识别、处理,按一定格式存储在磁带、磁盘或光盘等介质上,并可在网络上传送的数字代码序列。
3.2 CAD电子文件 CAD electronic records
由CAD系统产生的电子文件。
3.3 电子档案 electronic archives
具有保存价值的已归档的电子文件及相应的支持软件产品和软、硬件说明。、
4 总则
4.1 CAD电子文件的收集、积累、整理和归档,由CAD技术总负责人负责,文件形成单位、业务管理部门和档案管理部门在其领导下都应指定专人管理。
4.2 根据维护档案安全、完整、便于利用的原则,电子档案由档案部门归口管理。
4.3 为保证电子文件归档、检测、电子档案的安全保管和利用,在档案部门应建立“CAD电子文件光盘存储、归档与档案管理系统”。
4.4 CAD电子文件的归档应包括为生成CAD电子文件而开发的软件产品和软件说明,以保证电子档案的完整性。
4.5 对电子文件的形成、积累、整理、归档应实施全过程管理,以保证电子档案质量。
4.6 电子档案应与相应的纸质档案在产品技术状态(含更改后的状态)、相关软件文件及说明等方面相互保持一致。
4.7 归档的CAD电子文件格式应符合GB/T 17825.1~17825.10中CAD文件管理的各项规定。
5 CAD电子文件的收集积累
5.1 收集范围
在科研、设计、生产、试验和业务管理活动中采用CAD技术形成的电子文件及其支持软件,应及时按归档范围收集积累,其范围及类型如下:
5.1.1 图像文件:由图纸扫描或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