缘结长兴——徐阶
徐阶生活的年代即明代嘉靖、隆庆、万历三朝,正是长兴历史上名人辈出的年代,如明代的思想家、数学家顾应祥就是其中之一,顾应祥是王阳明的弟子,而徐阶则是王阳明的再传弟子。徐阶本人也始终以阳明后学自居,积极宣扬王阳明“致良知、心即理、知行合一”的哲学理论,且一生躬行实践,并体现在其现实社会行为和成就上。徐阶出生在松江诗书之家,父为县丞,叔父为举人,自小接受庭训,王阳明的门生聂豹当时以进士知松江,徐阶曾以县学生身份受教于聂豹门下,这是徐阶第一次与阳明学者接触,也从此开启了他的王学道路。“致良知”之学是阳明心学的核心,这个理论思想对徐阶的影响十分深远,他继承发扬了这种学说,认为所谓良知即仁义礼智全具,有恻隐之心,知羞恶、懂恭敬、明是非。
嘉靖之际王学兴盛,士大夫们都纷纷倡导“知行合一”之说,跟从阳明先生政治生涯中道德、功业和学问三位一体的境界。这里的知是指“良知”,行是指“实践”,即在实践中检验真理良知,以达成内心的“善”。这种“知行合一”的理论思想深深影响着徐阶并反映在他的执政方法上。这其中就有一则徐阶在福建为官时的小故事:嘉靖九年(1530)新官上任的徐阶得罪权贵被贬福建延平,任延平府推官,专管当地的司法及各类刑事案件。福建延平当年属于“刁蛮之地”,不但刑事案件频发,还有不少寇贼强盗,当地官员多不作为或徇私舞弊,造成了当地许多冤案,民不聊生。徐阶通读四书五经习的是道德圣贤之言,强调礼义廉耻,有内心坚守的良知与正义,凭借着这样的“知”,他刚正不阿、雷厉风行,处理完积压的繁杂案件,重申冤案释放冤囚;平定尤溪之寇,还地方治安一片清净,做到了“知行合一”。徐阶所具有的仁义礼智信的思想观念使得他坚持正义不惧权相,顾全江山社稷,是知的外在表现,体现出他本人对于阳明“知行合一”的内化与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