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间:2025-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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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同编号:11N00257150120253601
二、合同名称:废铅蓄电池处置减污降碳协同治理技术及模式创新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浙恒采字【2025】—018
四、项目名称:废铅蓄电池处置减污降碳协同治理技术及模式创新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湖州市生态环境局长兴分局
地 址:长兴县锦绣路6号兴国商务楼2号楼
联系方式:0572-6155212
供应商(乙方):浙江省生态环境科学设计研究院
地 址:浙江省
联系方式:0571-87994601
六、合同主体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废铅蓄电池处置减污降碳协同治理技术及模式创新项目
数量:1.00
单价(元):978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开展铅蓄电池制造及废铅蓄电池处置绩效评价;编制废铅蓄电池处置减污降碳协同治理技术指南;形成区域废铅蓄电池回收体系优化方案。其他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
服务要求:提交成果。提交《企业绩效评价报告》《废铅蓄电池处置减污降碳协同治理技术指南》《废铅蓄电池回收体系优化方案》。
服务时间: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本项目相关工作
服务标准:通过项目专家评审会
2.合同金额(元):9780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年07月28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年08月08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