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5年9月26日至2026年1月10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长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委开展了巡察。2026年2月11日,县委巡察组向长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巡察工作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长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委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的部署要求上来,全力做好整改工作。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整改自觉。局党委坚决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先后召开专题党委会议、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巡察反馈问题进行全面认领、深入剖析,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并要求全局上下进一步强化思想认识,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对资规林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二是坚持问题导向,压实主体责任。成立县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委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认真落实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巡察整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班子成员严格履行“一岗双责”,紧密结合分管工作,确保整改工作从严从实推进。三是完善制度机制,深化成果运用。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统一,对巡察反馈问题举一反三、深挖病灶,主动从制度机制层面查病因、寻病根,并将巡察整改与资规林日常工作深度结合,及时总结整改经验,制定一批管用、好用、实用的工作机制。
巡察反馈问题25个,目前已经整改完成23个、完成率92%。在巡察整改工作中,给予批评教育4人次,新制定制度11项,完善制度3项,清退款项1.25万元,追缴欠款62.28万元。
一、关于“服务高质量发展支撑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提升规划引领发展能力。进一步强化底线约束,细化村庄规划中“三区三线”等强制性内容的具体清单与管理要求。积极探索村庄规划动态维护实施路径,探索规划修编、局部调整和技术修正的触发机制、论证要求和报批流程。结合县域总体规划体检评估和年度动态维护工作,对村庄建设边界进行复核与优化,使边界划定更具弹性与前瞻性。
(二)加强耕地占补平衡管理。持续抓好向上对接争取,全力推进耕地“大占补”指标入库。全面梳理后备资源,加快整治项目推进,已组件申报三批宜耕后备资源。加强指标精准保障能力,制定并印发《长兴县用地指标统筹管理机制》,建立项目分级分类管理体系,资源利用效能和保障精准度得到显著提升。
(三)加快重点任务统筹推进。紧扣年度存量建设用地盘活目标,优化土地收储供应机制,优先将已收回收购地块纳入供地计划。纵深推进“产业空间提质”行动,针对性建立工业低效用地专项管控机制,细化分类处置标准,实行销号管理,倒逼低效工业用地整治提质提速。
二、关于“履行核心管理职责有短板”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扛牢耕地保护政治责任。优化耕地保护协同监管模式,运用“耕地智保”监测预警系统开展常态化监测,“耕地智保”平台发现疑似耕地“两非”问题已100%处置到位。同时,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执法监察巡查协同机制的实施办法》,构建完善违法占用耕地“零发生”攻坚制度保障体系。
(二)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效率。将供而未用、闲置土地处置纳入全县“产业空间提效”三年行动统一部署,针对闲置地块建立专项台账,实行分类分批分期处置,重点攻坚长期闲置工业用地,杜绝土地资源闲置浪费。推进临时用地到期复垦,紧盯重点项目推进复垦施工,做好上门督导、现场核查,并向未复垦用地单位发放限期复垦通知书。
(三)抓好绿色矿山治理。针对绿化矿山建设过程中的矿石堆放凌乱、终了边坡基岩裸露、复绿工作滞后、边坡复绿效果欠佳等问题落实分类整治,已全部完成整改销号,同时,开展现场“回头看”,确保整改工作常态长效。将绿色矿山建设要求纳入矿山日常巡查管理,对标新标准、新要求,持续稳步推进绿色矿山建设提升工作。制定并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废弃矿山销号工作的通知》,通过因地制宜,实现治理成本效益最优化。
三、关于“行政效能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强化审批与监管衔接。加大设施农用地现场核查力度,根据省下发问题线索,第一时间组织相关人员前往实地核查,做到依法依规、严肃处置。落实常态化巡查监管。坚持举一反三、常态监管,对疑似违法违规地块开展逐项排查,从严查处未取得农业设施用地备案手续、擅自变更审批用途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落实案件会商制度,对正在办理的案件材料进行全面自查,规范全过程审理流程,提升案卷组件效率与合规性。积极参加自然资源部、省厅和市局组织的各类学习活动、视频会议,并组织全局执法人员开展专题培训,内容涵盖法律条文应用、案卷制作规范等,明确所有行政处罚案件在作出决定前必须通过法制审查,确保引用条款及法律名称正确无误。严格按照《自然资源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工作规程(试行)》要求,明确文书填写要求与制作标准,细化全流程规范。
四、关于“‘四风’问题依然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规范公务用车管理使用。针对违规使用公务用车的问题,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对相关人员作出处理。健全公车管理制度,制定了《长兴县林场用车管理制度(试行)》,明确公车调配申请流程、使用范围及日常维保标准,实现车辆管理的规范化与透明化,全面杜绝私车公用现象。
(二)强化财经纪律约束。按照相关标准详细核对支付台账及清单,已组织专人对2023年、2024年的支付台账进行全面回溯核对,梳理实物发放明细。进一步规范财务列支行为,从严要求财务人员执行会计科目和报销凭证摘要填写规范,做到名实相符。针对发放“茶叶费”问题,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对相关人员作出处理。专题开展财务专项教育培训,严格落实内审工作要求,常态化抓好日常监督检查。
(三)严格落实福利待遇发放。对单位工会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全面自查,重点排查福利发放、慰问品采购等环节。组织工会及财务工作人员开展政策培训,深入学习财经纪律、工会经费管理等规定,提升业务能力和合规意识。针对超范围发放福利待遇问题,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对相关人员作出处理。严格对照《浙江省总工会关于加强和规范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实施细则》等规定,优化动态结算流程,明确审核标准,在发放名单审核环节增加核验步骤。工会经费使用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定期向局党委汇报经费收支情况。
五、关于“财务管理水平有待提升”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快应收款处理。对未收回款项进行分类梳理,明确当期应收与历年欠款的具体情况。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力度追缴因历史遗留等问题未收回的林地承包金,目前已成功收回林地承包金共计62.28万元,降低了坏账风险。针对今后催缴难度大的款项,将通过司法程序予以依法收回。
(二)加强经费使用管理。做好办公用品经费溯源核查,已逐笔确认完毕且真实合理。修订完善《财务支出管理办法》,严格执行“谁使用、谁列支、谁验收”原则,明确划分局本级与下属事业单位的经费支出范围,杜绝主体责任混淆。组织财务人员、经办人员开展财经法规、财务报销规范专题培训,提升业务素养和合规意识。
(三)规范财务凭证附件。对财务凭证附件进行全面核对,目前,已查凭证均做到附件齐全、链条完整。规范报销审核流程,明确将附件完整性作为报销首要审核条件,“无合同、无单据、无领用表”等一律不予报销、不予付款。强化责任与长效管控,将财务凭证附件完整性纳入日常财务督查及巡察整改“回头看”重点内容,严格对照工会活动要求对局本级及下属单位凭证进行抽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四)严把工会列支关口。规范会计凭证附件,确保经费归属与列支渠道准确对应,做到账实、账证、账项相符。完善工会经费使用内控流程,严禁将行政职能、业务工作相关费用违规转入工会账户列支。明确工会经费与行政经费列支边界,建立工会经费支出“双人审核+事项复核”机制,杜绝非工会活动。
六、关于“招采及合同管理规范性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完善物品采购管理制度。制定出台《零星物品采购管理制度(试行)》,明确了“零星物品”的适用范围,细化了分级审批与定价机制,建立了从科室内部核价、提请上报到班子会审议确认的标准流程,有效填补了制度空白。规定报销时必须一次性提交书面确认单、审批单、有效发票、付款凭证及经科室负责人和分管领导签字的验收单等完整闭环材料,有效化解了随意采购及分散垫资的财务管理风险。
(二)规范合同签订。开展合规意识教育,提升防范化解风险能力,切实提升业务人员责任意识与风险防范能力。压实合同管理责任,明确专人专职负责合同签订、流转及审批对接工作,严格把控各环节时间节点,确保流程高效规范。已落实专门岗位统筹合同的流转管理,建立“合同事前审查台账”,明确所有项目实施或采购必须在合同正式签订生效后,方可进场施工或提供服务。针对前期合同签订不规范的问题,已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对相关人员作出处理。严格落实合同档案管理要求,已明确专人负责合同立卷与归档工作。
(三)严格执行合同条款。进一步健全招投标监管体系,制定出台《长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工程建设项目监督管理规定(试行)》,按照依法合规、统一规范、信用挂钩、全程监管原则,严格执行全省统一制度标准,强化标前、标中、标后闭环管理,有效降低了项目管理风险。认真落实日常监管,重点对现场管理、人员到岗、安全生产、施工进度等关键环节进行检查。项目完工后,对工程完工质量、合同履约等情况进行全面核查,按时做好项目审计结算。
七、关于“重大事项决策机制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严格执行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组织专题学习《关于长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坚决杜绝“先干后议”“边干边议”现象。针对项目合同签订未经局党委集体商议的问题,已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对相关人员作出处理。建立“项目资金管理台账”,确保项目验收规范、程序合规、台账资料完整。制定出台《金钉子保护区文创产品管理办法》,建立了《文创产品出入库登记簿》,切实提升了资产管理精细化、制度化水平。针对采购文创产品未经集体研究且无发放标准及出入库记录的问题,已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对相关人员作出处理。
八、关于“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做好廉政风险点排查。常态化开展“党纪教育一刻钟”“星期一夜校”“三会一课”等学习教育,结合系统内典型案例常态化加强廉政教育和警示教育,强化重点岗位人员的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制定出台《长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全系统2026年“廉政风险点排查”工作的实施方案》,明确排查范围、标准和流程,做到“一岗一清单、一人一责任”,确保清单内容与业务实际高度契合。建立科室初审、分管领导复审、纪检组终审的三级审核机制,对排查内容的真实性、针对性进行严格把关。
(二)严抓干部职工日常监管。通过召开警示教育大会、通报典型案例、组织专题讨论、签订廉洁承诺书等形式,分层分类开展廉政教育,重点强化土地储备、项目审批、资金管理等关键岗位人员的纪律意识。建立“党委主体责任+纪检监督责任+科室(下属单位)直接责任”三级监管体系,明确各级负责人的日常监管清单,将干部职工廉洁表现纳入年度考核、评优评先的核心指标。扎实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严格落实学查改一体贯通要求。聚焦年轻干部、关键岗位干部重点监督,制定出台《中共长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员会关于“青廉”导师结对帮带工作的实施方案》,扣好年轻干部廉洁从政“第一粒扣子”。定期开展专项督查和风险排查,构建“事前预防、事中管控、事后问责”的全链条监管机制。
九、关于“组织建设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严肃组织生活。明确将“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主题党日等组织生活开展情况纳入年度党建述职评议核心内容,与干部职工年度考核、评优评先直接挂钩,杜绝“责任悬空”。针对巡察反馈的照片混用、无组织生活会记录等问题,在全局开展组织生活专项整治,目前全部问题已整改到位。组织全局各支部书记、组织委员开展党建业务专题培训,重点讲解基层党建实务及注意事项,提升党务干部规范开展组织生活的能力。
(二)规范党员发展程序。紧扣发展党员工作的5个阶段25个步骤,针对党务工作人员,系统组织开展党员发展、材料归档、档案管理等专题培训,提升其专业素养和实操能力,确保党务工作规范有序开展。进一步抓实抓细党员档案材料管理工作,严格规范档案审核、整理归档全流程,坚持常态化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闭环整改,确保党员档案材料完整齐全。
下一步,长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委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化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一是加强政治建设,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持之以恒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自然资源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决策部署,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二是抓好履职尽责,全面深化从严治党。切实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局党委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以及工作纪律,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同时,持续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不断深化廉政风险防控、扎紧制度笼子。三是坚持久久为功,跟进落实后续整改。对集中整改期内尚未完成或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认真落实督促检查,定期通报整改工作进展,做到紧盯不放、一抓到底;对已经建立、完善的制度机制,全力抓好执行落实,确保各项制度落地生根、刚性运行,有效提高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水平。四是巩固整改成效,严防问题反弹回潮。持续扛牢巡察整改政治责任,坚决杜绝“过关”心态,始终秉持“永远在路上”的工作态度,持续抓好成果巩固和总结提升;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由分管领导牵头开展“回头看”,对照整改台账逐项核查整改措施是否落实到位、问题是否彻底解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切实将整改成效转化为推动资规林各项工作的强大动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72-6265556;邮政信箱:长兴县龙山街道锦绣路兴国商务3号楼9楼,邮政编码:313100;电子邮箱:326770393@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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