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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长兴县村(社区)合法性审查工作指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8-03 字体:【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委社工部、省司法厅、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加强村(社区)合法性审查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浙司【2026】78号)《关于印发<湖州市加强村(社区)合法性审查服务重点任务清单>的通知》(湖司【2026】19号)等文件规定,长兴县司法局制定了《长兴县村(社区)合法性审查工作指引(征求意见稿)》。现将《长兴县村(社区)合法性审查工作指引(征求意见稿)》进行公布,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如有意见建议,请在2026年8月7日前反馈至长兴县司法局。

联系科室:政府法律事务科 ;电话:0572-60503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