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浙江省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问题整改验收销号的公示
根据《浙江省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移交问题整改工作办法》等相关要求,长兴县2025年浙江省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移交问题(问题编号15)已完成整改,拟验收销号。现将整改完成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6年8月5日—8月11日,为期7天,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长兴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0572-6155217)。
附件:长兴县2025年浙江省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移交问题整改情况公开一览表长兴县2025年浙江省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移交问题整改情况公开一览表.pdf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长兴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6年8月5日
公告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