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间:2025-07-01 阅读次数: 】
长兴县中心城区排水管网及防涝设施整治改造工程-2标段(雉城街道泥桥湾新村)A3305220690008513005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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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为:2025年07月01日至2025年07月0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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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次 | 中标候选人 | 投标报价(单位:元) | 拟派项目负责人 | 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编号及专业 | 质量目标 | 工期(或交货期)日历天 | 得分 |
1 | 台州通达建设有限公司 | 7206860 | 郑鑫勰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 浙2332021202324602 | 合格 | 100 | |
2 | 浙江中屹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7169301 | 姚亚萍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 浙2332016202317096 | 合格 | 100 | |
3 | 浙江乔兴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7192524 | 吕清容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 浙1422016201827163 | 合格 | 100 | |
4 | 浙江协和建设有限公司 | 7191048 | 孙国芳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 浙1332017201746676 | 合格 | 100 | |
5 | 湖州市第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7165500 | 李煜旗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 浙2332007202304757 | 合格 | 100 |
主要人员信用评价及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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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中标候选人单位名称 | 主要人员 | 姓名 | 信用评价 | 得分 |
1 | 浙江中屹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项目负责人 | 姚亚萍 | B级 | 26.67 |
2 | 台州通达建设有限公司 | 项目负责人 | 郑鑫勰 | D级 | 6.67 |
3 | 浙江协和建设有限公司 | 项目负责人 | 孙国芳 | B级 | 26.67 |
4 | 浙江乔兴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项目负责人 | 吕清容 | C级 | 16.67 |
5 | 湖州市第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项目负责人 | 李煜旗 | B级 | 26.67 |
中标候选人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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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资格条件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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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该业绩证明对象 | 业绩名称 | 建设单位(项目业主) | 与评审有关的时间、规模、技术指标及其他要求 | 提交材料证明 | 在投标文件的位置 | 评标结果 |
2、评分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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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该业绩证明对象 | 业绩名称 | 建设单位(项目业主) | 与评审有关的时间、规模、技术指标及其他要求 | 提交材料证明 | 在投标文件的位置 | 评标结果 |
否决投标原因及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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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被否决投标单位 | 被否决原因 | 否决投标的依据 | 组织询问核实情况 |
1 | 浙江欧骏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项目班子成员社保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 | 投标人不满足招标文件载明的企业资质、人员资格、安全生产许可证、业绩条件的 | 已确认 |
2 | 浙江呈日建设有限公司 | 项目班子成员社保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 | 投标人不满足招标文件载明的企业资质、人员资格、安全生产许可证、业绩条件的 | 已确认 |
3 | 浙江省东阳市市政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项目班子成员社保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 | 投标人不满足招标文件载明的企业资质、人员资格、安全生产许可证、业绩条件的 | 已确认 |
4 | 德顺建设有限公司 | 拟派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未在有效期内 | 投标人不满足招标文件载明的企业资质、人员资格、安全生产许可证、业绩条件的(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5款“资格审查资料”内容为准) | 已确认 |
5 | 杭州金桐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 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湖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最新评价的施工企业信用评价最高等级 | 免缴单位提供证明材料不符合要求的,视为未缴纳,形式评审不予通过 | 已确认 |
6 | 秦山伟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项目班子成员社保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 | 投标人不满足招标文件载明的企业资质、人员资格、安全生产许可证、业绩条件的 | 已确认 |
7 | 长兴宇诚建设有限公司 | 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湖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最新评价的施工企业信用评价最高等级 | 免缴单位提供证明材料不符合要求的,视为未缴纳,形式评审不予通过 | 已确认 |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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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长兴县人民政府雉城街道办事处 | 代理机构 | 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联系人 | 梁工 | 联系人 | 沈工 |
地 址 | 长兴县人民政府雉城街道办事处 | 地 址 | 长兴县太湖街道陈塘路58号210室 |
电 话 | 0572-6028339 | 电 话 | 0572-6097270 |
备注 | 此项目为评定分离,中标候选人排序(排名不分先后):评标委员会根据中标候选人企业名称,按名称中第一个字的笔划数量从少到多排序,第一个字笔划数量相同的,按第二个字的笔划数量进行排序,依此类推。 | ||
投诉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及《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七部委11号令)要求提供真实资料,否则视为无效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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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单位:长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督电话:0572-60126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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