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间:2025-06-16 阅读次数: 】
长兴县城镇生活污水治理项目(一标段)--夹浦镇滨湖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A3305220690008455006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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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为:2025年06月16日至2025年06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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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次 | 中标候选人 | 投标报价(单位:元) | 拟派项目负责人 | 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编号及专业 | 质量目标 | 工期(或交货期)日历天 | 得分 |
1 | 浙江森升建设有限公司 | 1136462 | 胡向亭 | 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建造师,浙2332024202409441 |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 合格 要求 | 60 | 99.99 |
主要人员信用评价及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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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中标候选人单位名称 | 主要人员 | 姓名 | 信用评价 | 得分 |
中标候选人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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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资格条件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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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该业绩证明对象 | 业绩名称 | 建设单位(项目业主) | 与评审有关的时间、规模、技术指标及其他要求 | 提交材料证明 | 在投标文件的位置 | 评标结果 |
2、评分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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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该业绩证明对象 | 业绩名称 | 建设单位(项目业主) | 与评审有关的时间、规模、技术指标及其他要求 | 提交材料证明 | 在投标文件的位置 | 评标结果 |
否决投标原因及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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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被否决投标单位 | 被否决原因 | 否决投标的依据 | 组织询问核实情况 |
1 | 浙江一桦环境建设有限公司 |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办理保函相关费用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凭证 | 投标人须知10.1: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提供的投标保证金有缺陷而不能接受的 | 已确认 |
2 | 浙江阔源建设有限公司 |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项目班子成员最近三个月在投标单位的社保证明 | 投标人须知表10.1:投标人不满足招标文件载明的企业资质、人员资格、安全生产许可证、业绩条件的 | 已确认 |
3 | 浙江亚烶园林绿化有限公司 |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办理保函相关费用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凭证 | 投标人须知10.1: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提供的投标保证金有缺陷而不能接受的 | 已确认 |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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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长兴县夹浦镇人民政府 | 代理机构 | 杭州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联系人 | 顾工 | 联系人 | 严工 |
地 址 | 长兴县夹浦镇 | 地 址 | 长兴县格兰国际广场A座20楼2001室 |
电 话 | 18267298599 | 电 话 | 0572-6778801 |
备注 | |||
投诉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及《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七部委11号令)要求提供真实资料,否则视为无效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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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电话:6012606 地址:浙江省长兴县锦绣路8号市民服务中心8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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