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间:2025-05-27 阅读次数: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ZJXWCX-2025-02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5年长兴县图书馆馆内图书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5月1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磋商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第三章 磋商须知中序号24“(5)价格扣除说明(针对小微企业价格扣除,本项目适用)”的①修改,其余表述不进行修改 | (5)价格扣除说明(针对小微企业价格扣除,本项目适用) 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磋商报价给予 10%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①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 财库〔2022〕19号)及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的规定,若服务由小型或微型企业承接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出具此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对符合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报价给予 10% 的扣除。 | (5)价格扣除说明(针对小微企业价格扣除,本项目适用) 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磋商报价给予 10%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①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 财库〔2022〕19号)及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的规定,若货物由小型或微型企业制造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出具此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对符合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报价给予 10% 的扣除。具体详见修正后的竞争性磋商文件。 |
更正日期:2025年05月27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兴县图书馆
地 址:长兴县龙山街道植物园路2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程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0572-6256308
质疑联系人:乔女士
质疑联系方式:0572-625605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信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兴县明珠商务大厦7层708室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陈工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2-6032988
质疑联系人:徐黄莹
质疑联系方式:0572-6032988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长兴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地 址:长兴县龙山街道锦绣路6号兴国商务楼1号楼1305室
传 真:/
监督投诉电话:0572-6027789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