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间:2025-05-14 阅读次数: 】
受财政厅委托,根据《浙江省财政专户资金存放管理实施办法》(浙财预执﹝2017﹞86号规定) ,现就 长兴县财政局2025年县级政府管理资金竞争性存放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银行机构前来投标。
一、 招标项目名称:长兴县财政局2025年县级政府管理资金竞争性存放项目
二、 招标项目编号:CXCG202505001
三、 招标项目内容:
长兴县财政局2025年县级政府管理资金竞争性存放项目,存期12个月,计划招标规模8亿元。
四、投标人资格 :
1.参与县级政府管理资金存放的银行,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及政策性银行。银行参与投标应符合以下条件:
(1)在长兴县域内设有分支机构;
(2)依法开展经营活动,内部管理机制健全,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发生金融风险及重大违约责任;
(3)纳入监管评级的银行,人民银行上年度综合评价应达到B级及以上;不纳入人民银行评级范围的银行不受此限制。
2.投标银行须为总行或长兴县支行,若为支行须提供总行或上级分行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书。各投标主体不得隶属于同一法人。
3.参与投标银行若为总行或长兴县支行,须提供业务承办银行确认函(明确中标后承办本项目业务的银行名称)。
五、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方式及地址
(一) 报名起止时间: 2025-05-1500:00:00 ~ 2025-06-04 09:30:00
(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及地址:线上获取
1.浙江省政府采购网 (https://www.zcygov.cn/ )
2.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zjcx.gov.cn//col/col1229713478/index.html )
(三) 报名时需要提交的资料: 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提交资料: 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2.具有法定代表人(或县支行负责人)资格证明及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或县支行负责人)委托书及身份证;3.具备有效的金融许可证;4.(1)提供在长兴县内分支机构的清单一份;(2)人民银行湖州市分行上一年度监管评级证明材料(不纳入人民银行市分行评级范围的银行统一按照市级机构评级证明。);(3)参与投标银行若为支行,须提供总行或上级分行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书;(4)参与投标银行若为总行或长兴县支行,须提供业务承办银行确认函(明确中标后承办本项目业务的银行名称)。
六、 投标起止时间及地点
(一) 投标起止时间: 2025-05-1508:30:00 ~ 2025-06-04 09:30:00
(二) 投标地点(网址):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 www.zcygov.cn /)”在线投标。
(三)电子投标文件的备份文件(若有)递交地点: 长兴县锦绣路8号市民服务中心4楼4016室。允许投标人现场递交或采用邮递形式送达(包裹外包装上请注明单位、项目名称、联系电话等信息,以便组织机构作接收登记工作,寄出后请电话告知组织机构工作人员)。投标备份文件密封并盖章送交至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兴县采购中心(长兴县龙山街道锦绣路8号4楼4016室,收件人:陈芳媛,联系电话:0572-6265653),接收截止时间为2025年06月04日09时30分前(以签收时间为准,如在规定时间内未收到投标文件或收到的投标文件未密封,则作自动放弃入围处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2025-06-04 09:30:00 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 www.zcygov.cn /)”在线开启投标文件;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方式和时间在线解密。
八、联系方式
1.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长兴县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 陈芳媛
联系电话: 0572-6265653
传真: 0572-6558023
地址: 长兴县锦绣路8号
2.招标人名称: 湖州市长兴县财政局
联系人: 潘小兰
联系电话: 0572-6012019
传真: /
地址: 长兴县兴国商务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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