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间:2025-05-13 阅读次数: 】
中 标 通 知 书
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或者成交单位工程结算送审金额累计合计达到50万元止(两者以先到者为准);
质量要求:达到现行验收合格标准。
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书后的 7 天内到长兴太湖图影旅游度假区横山桥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与我方签订施工合同。在此之前按发包文件第二章“承包申请人须知”第19款规定向我方提交履约担保。
特此通知。
发 包 人:长兴太湖图影旅游度假区横山桥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发包代理机构:浙江中诚工程管理科技有限公司
核 备:长兴太湖图影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招投标中心
日期:2025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