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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30522/2025-00951 成文日期:  2025-04-0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长兴县卫生健康局
长兴博济医院医疗广告审查证明
发布日期:2025-04-07 16:39:48

  广

医疗机构

第一名称

长兴博济医院

医疗机构地址

长兴县雉城街道车站西路1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登记号

MA29KWE4733052219A1002

法定代表人

(主要负责人)

盛先生

所有制形式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330522XXXXXXXX001X

医疗机构类别

综合医院

诊疗科目

预防保健科  /内科;呼吸内科专业;消化内科专业;神经内科专业;心血管内科专业;内分泌专业;老年病专业  /外科;普通外科专业;神经外科专业;骨科专业;泌尿外科专业  /妇产科;妇科专业;计划生育专业  /儿科  /眼科  /口腔科  /精神科;精神卫生专业  /肿瘤科  /急诊医学科  /康复医学科  /麻醉科  /重症医学科  /医学检验科;临床体液、血液专业;临床化学检验专业;临床免疫、血清学专业  /医学影像科;X线诊断专业;CT诊断专业;磁共振成像诊断专业;超声诊断专业;心电诊断专业  /中医科  /中西医结合科******

牙(床)位数

121张

接诊时间

8:0016:30

联系电话

15067222599

广告发布媒体类别

户外、印刷品、网络

广告时长(影视、声音)

 

按照《医疗广告管理办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卫生部令第26号,2006年11月10日发布)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同意发布该医疗广告(具体内容和形式以经审查同意的广告成品样件为准)。

本医疗广告申请受理号浙(湖)卫许受字[2025]第387-000-0048

本审查证明有效期:  壹年(自202547日起,至202646日止)

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文号:      浙医广【2025】第330522-0005







注:本审查证明原件须与《医疗广告成品样件》审查原件同时使用方具有效力。(注意事项见背面)

长兴博济医院图片样件

长兴县卫生健康局

                           202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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