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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330522/2025-01106 | 成文日期: | 2025-04-1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文件编号: | 发布机构: | 长兴县卫生健康局 |
长兴雉城钱欲晓中医诊所医疗广告审查证明
发布日期:2025-04-18 10:48
医 疗 广 告 审 查 证 明
医疗机构 第一名称 | 长兴雉城钱欲晓中医诊所 | ||||||
医疗机构地址 | 长兴县雉城街道长海路562号、562-1号、562-2号、562-3号一楼;长海路562号、562-2号、562-3号二楼 | ||||||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登记号 | MA29JNJF933052217D2222 | 法定代表人 (主要负责人) | 钱女士 | ||||
所有制形式 | 私人 | ||||||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 330522XXXXXXXX4922 | 医疗机构类别 | 中医(综合)诊所(备案) | ||||
诊疗科目 | 中医科****** | ||||||
牙(床)位数 | 0张 | 接诊时间 | 8:00~21:00 | 联系电话 | 15067222599 | ||
广告发布媒体类别 | 报纸、期刊、户外、印刷品、网络 | 广告时长(影视、声音) | — — | ||||
审 查 结 论 | 按照《医疗广告管理办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卫生部令第26号,2006年11月10日发布)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同意发布该医疗广告(具体内容和形式以经审查同意的广告成品样件为准)。 本医疗广告申请受理号:浙(湖)卫许受字[2025]第387-000-0055号 | ||||||
本审查证明有效期: 壹年(自2025年4月18日起,至2026年4月17日止) | |||||||
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文号: 浙医广【2025】第330522-0006号 | |||||||
注:本审查证明原件须与《医疗广告成品样件》审查原件同时使用方具有效力。(注意事项见背面)
长兴县卫生健康局
2025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