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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30522/2025-00869 成文日期:  2025-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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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太湖图影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
太湖图影各科室、职能站所及各行政村(社) 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发布日期:2025-03-25 09:37:47

太湖图影各科室、职能站所及各行政村(社)

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根据中共长兴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长兴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联合下发的《长兴县“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实施细则(试行)》长安委办发〔2024〕52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度假区实际,各科室、职能站所及行政村(社)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明确如下:

一、相关科室站所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一)党政综合办公室

1.负责做好度假区委关于安全生产专题学习和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事项会议记录。

2.统筹协调管委会日常运行,负责政务公开档案管理

3.根据辖区安全生产工作需要,加强对安全生产风险防控、重大安全隐患治理和监督能力建设的支持。

4.负责管委会的设施、消防、防雷、用电等分管业务领域的安全监管工作。

(二)应急消防管理站

1.组织编制管委会安全生产规划,拟定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和目标考核办法,对安全生产目标任务进行分解,综合管理安全生产统计工作。

2.负责危险化学品、工贸行业、消防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安全检查,督促整改事故隐患。对重点行业、重点部位、重要环节、重要时期要检查落实到位,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要按照要求做好安全防范和管理。

3.建立健全应急消防综合管理台账、资料、记录和数据统计,分析预测安全生产形势,为领导提供综合信息和决策依据。按照相关规定收集和上报各类安全生产信息和统计资料。

4.辖区内安全生产违法违章行为的相关线索移交相应的行政执法部门。对上级有关部门向行政区域内单位发出的安全生产整改指令进行督促督办。

5.统筹协调落实全县性安全生产检查以及专项督查、专项整治等工作,协助上级管理部门进行安全生产事故调查,组织或协调事故单位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6.负责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和培训工作,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对辖区内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重点岗位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岗前培训、持证上岗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7.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太湖图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专项应急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

8.开展落实基层应急消防治理体系建设工作

9.完成度假区管委会交办的安全生产工作。

(三)党建工作办公室

1.将党工委和政府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情况列入年度考核述职内容。将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履职情况作为评价使用干部的重要参考。

2.负责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纳入党工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

3.负责重统筹做好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领域突发热点敏感事件的舆论引导工作。

4.负责各类宗教活动场所的安全监管,督促落实大型宗教活动的安全管理工作。

5.报道安全生产先进典型及重大安全生产活动,统筹协调网络安全工作。

6.完成度假区管委会交办的安全生产工作

(四)经济发展办公室

1.指导旅游行业和工业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在行业发展规划、政策法规、标准规范等方面统筹考虑安全生产,严格行业规范和准入管理,实施企业技术改造,指导相关行业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2.指导小微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督促出租方与承租方签订安全管理协议。

3.负责相关行业安全生产统计分析,依法参加有关事故调查处理,按照职责分工对事故发生单位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指导商贸服务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督促指导商贸服务企业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5.会同有关条线指导督促对外投资合作企业境内主体加强境外投资合作项目安全生产工作。

6.负责龙之梦旅游景区、酒店、农家乐、民宿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督促龙之梦乐园及辖区内新兴业态做好日常安全自查及值班值守工作。

7.会同有关条线对旅游安全实行综合治理,配合加强旅游客运交通安全管理。推动协调相关条线加强对自助游、 自驾游等新兴业态的安全监管。牵头组织开展景区内游乐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负责辖区旅游安全管理的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8.负责监督指导游泳、滑雪(含室内冰雪场所)、潜水、攀 岩等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纳入《体育场所开放条件与技术要求》 (GB 19079)的项目、体育赛事和活动、体育彩票销售的安全管理工作。做好水上滑板、飞拉达、滑翔伞、户外拓展、射击、 升空气球、山地探险、全地形车等体育项目的审查、监管指导工作。

9.负责文化(文物)和体育行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制定文化(文物)市场和体育行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加强应急管理。指导辖区重大文体活动、基层群众文体活动加强安全管理,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10.完成度假区管委会交办的安全生产工作

(五)社会事务办公室

1.负责辖区中小学、幼儿园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落实校车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将安全教育纳入学校教育内容,指导学校开展消防、交通、防灾减灾等安全教育活动,普及安全知识并加强应急演练。

2.负责辖区特困人员供养机构、养老服务机构、校外培训机构、公墓、福利彩票销售点等单位的安全监督管理,确保这些机构的设施设备、人员管理、服务流程等符合安全生产要求,保障服务对象的生命财产安全。

3.负责卫生健康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做好医疗废物、放射性物品的安全处置及危化品存储、使用的安全管理工作。

4.负责培训机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职业培训机构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5.配合支持有关部门制定和实施安全生产领域各类专业技术人才、技能人才规划、培养、继续教育、考核、奖惩等相关政策。

6.完成度假区管委会交办的安全生产工作

(六)生态和农业农村办公室

1.负责林业种植业、畜牧业、畜禽屠宰业、淡水渔业农业机械农药、休闲观光等各产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农村沼气池工程设施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农业行业安全生产统计分析,依法参加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按照职责分工对事故发生单位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负责水利行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水利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组织指导水库的安全监督管理。

3.负责水利工程建设、运行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定重大事故应急预案并监督实施。

4.按照管理权限对涉河活动进行监督管理。监督管理河道采砂有关工作,组织开展对采砂影响防洪安全、河势稳定、堤防安全行为的监督检查。

5.指导、监督水利行业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活工作。

6.组织指导水利工程蓄水安全鉴定和验收,指导河道堤防、重要病险水库、重要水闸的除险加固。

7.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统计分析,依法参加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按照职责分工对事故发生单位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8.指导农村住房建设、使用安全及危房改造的安全监督管理

9.负责指导生活污水处理、市容环境卫生物业服务等方面的安全监督管理。

10.完成度假区管委会交办的安全生产工作

(七)社会治理办公室

1.负责组织调解安全生产、社会消防等安全领域引发的事故纠纷及提供法律援助。

2.负责安全生产、社会消防法律法规宣传普及,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进机关、企业、社区、家庭。

3.负责生产经营单位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将安全生产纳入网格化治理工作内容,推动网格员协助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处置。

4.负责邮政行业(含快递)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负责邮政行业运行安全的监测、预警和应急管理。

5.对涉及安全生产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备案审查监督。

6.完成度假区管委会交办的安全生产工作

(八)规划建设办公室

1.依法对辖区范围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铁路、交通、水利、民航、电力、通信等另有规定的专业建设工程除外),依法查处建筑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

2.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内起重机械、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安装、使用的监督管理。

3.负责指导城市供水、园林绿化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安全监督管理。牵头负责燃气管理工作。

4.负责建筑施工、建筑安装、建筑装饰装修、勘察设计、建设监理等建筑业和房地产开发、物业服务、房屋征收拆迁等房地产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和监督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准入管理,指导建筑施工企业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

5.负责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统计分析,依法组织或参加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按照职责分工对事故发生单位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6.完成度假区管委会交办的安全生产工作

(九)人武线

1.组织指挥民兵力量参加生产安全事故、防汛防台、森林防灭火等自然灾害事故救援。

2.负责退役军人服务机构的安全管理。

(十)便民服务中心

1.负责指导辖区残疾人福利机构的安全管理,配合上级部门做好残疾人无障碍设施安全管理工作。

2.开展残疾人关于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活动。

(十一)市场监管所

1.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依照特种设备目录和安全技术规范。监督检查特种设备的生产(含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经营(含进口)、使用、检验、检测。监督管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作业人员的资质资格。推动特种设备安全科技研究并推广应用。

2.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

3.依法办理涉及安全生产前置审批事项的市场主体登记注册。

4.依法查处无照经营等非法违法行为。对有关前置许可审批部门依法吊销、撤销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其他批准文件有效期届满的生产经营单位,根据有关部门的通知,配合主管部门依法督促其办理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对于擅自从事相关经营活动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营业执照。配合有关部门依法查处未经安全生产(经营)许可的生产经营单位。

5.配合相关条线督促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等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做好安全管理工作。

6.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生产统计分析,依法参加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按照职责分工对事故发生单位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十二)综合行政执法中队

1.在巡查城乡规划执行情况过程中发现存在影响安全行为的,将相关情况告知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建设主管部门,需要立案查处的,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建设主管部门。

2.负责监督、指导违章建筑物强制拆除和拆除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

3.负责辖区室外无照商贩、违法占道经营、侵占人行道行为监督管理。

4.负责对监管部门移交的涉及安全生产事项的案件进行查处,并将处理结果反馈监管部门。

(十三)环保所

1.依法对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处置进行监督管理。依法负责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相关环境污染、生态破坏问题调查和事故现场应急环境监测。

2.负责指导企业开展生产安全事故次生环境污染和其他相关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和处置工作。

3.在环评审批工作中提醒督促企业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对建设项目重点环保设施进行设计、自行(或委托)开展安全风险评估,指导相关企业单位对重点环保设施和项目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

(十四)消防救援站

1.负责对全辖区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依法对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遵守消防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法实施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依法处理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督促火灾隐患整改,及时报告、通报重大火灾隐患。依法组织指导火灾事故调查处理有关工作。

2.依法行使消防安全综合监管职能,定期分析全辖区消防安全形势,对有关单位开展相关系统、行业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推动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3.加强消防法律法规的宣传,并督促、指导、协调有关单位做好消防宣传教育工作。

(十五)派出所

1.负责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实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法规、政策及其实施细则。开展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和处理工作,排查治理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维护交通秩序。开展机动车、非机动车和机动车驾驶人安全管理。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以及道路交通安全监测、应急协调指挥。

2.负责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运输、使用(含储存)、爆破作业及烟花爆竹道路运输、燃放环节的安全监管,监控民用爆炸物品流向。依法组织查处非法购买、运输、使用(含储存)民用爆炸物品的行为和非法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

3.依法核发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负责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配合开展打击非法违法生产、储存、经营、使用危险化学品行为。

4.开展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和消防宣传教育工作,依法处理有关消防安全违法行为。

5.负责辖区内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安全管理工作。

6.依法查处破坏电力设施和打孔盗油等破坏油气输送管道的违法犯罪行为。

7.做好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依法查处相关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

8.负责公安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统计分析,依法组织或参加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按照职责分工对事故发生单位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十六)自然资源和规划所

1.负责地质勘查和测绘行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在土地利用规划和建设项目审批过程中,充分考虑安全生产因素,对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项目不予审批。

2.负责矿产资源开发的管理, 依法查处越界勘查、无证勘查开采、越界采矿等违法违规行为。

3.依据国土空间规划,严格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严格控制化工园区周边土地开发利用

4.依法履行林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负责指导林业及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各类自然保护地、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及湿地公园、地质公园等相关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指导休闲观光林业活动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5.负责对辖区内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定期巡查和监测,及时掌握地质灾害的发展变化情况,建立健全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体系,及时发布地质灾害预警信息。

6.制定和完善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在发生地质灾害时,迅速组织人员进行应急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各行政村(社)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1.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本辖区的安全生产工作, 按照“党政同责”的要求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村(社)书记为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2.对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及其场所开展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并做好记录。要及时向乡镇相关部门反映辖区内安全生产状况,对安全隐患及时排查、整改。

3.执行安全生产例会制度,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及时分析研究处理辖区内安全生产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4.加强对辖区居民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定期向辖区群众宣传消防安全、用电安全和用气安全知识,增强广大居民的安全防范意识。

5.制定完善各项安全工作制度并认真贯彻落实。

6.执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报告制度,做到及时、准确上报,坚决杜绝瞒报、漏报。

7.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安全生产工作。

三、附则

本文件中暂未明确指出主管条线的,依照《长兴县“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实施细则(试行)》长安委办发〔2024〕52号文件落实,后期如有安全生产职责分工变动,按调整后的分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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